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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2023年重庆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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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ky 发表于 2023-4-19 14:3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学校简介
学校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 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批准 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学校2015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 育部共建高校,2016年成为“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首批立项的地方高校之一。
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亩,其中缙云校区占 地2100亩。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81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7124人,本科生18824 A,专科生258人(对 口支援少数民族项目),留学生604人。学校具有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港澳台学生和外国留学生资格。学校现 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 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2022年1月科睿唯安数据),4个重庆市一流学科, 16个重庆市“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设有21个学院(系),并设立研究生院,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 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中医学专业已通过教育部专业认证。现拥有 1个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4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门国家级一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 课、3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面向海外延揽高层次人才,成建制引进多个具有国际水平的人才团队,加强本 土人才引导与培育,逐步构建起“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生态,形成推动内涵式发展的强劲动力。
现有专任教师3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人,博士生导师400余人,硕士生导师2100 余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外聘)、海外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等国家级人才58人次,省部级各类人才586 人次。现有7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站博士后规模达到382人,人才塔基和师资蓄水池作用日益明显, 人才队伍活力不断增强。
学校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十三五”期间,学校累计新增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各级部门及横 向项目3700余项,资助经费近10亿元;牵头承担了重大传染病防治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 家级重大或重点项目,资助经费达2亿元。发表SCI收录论文6198篇,年均增长率达10. 24%。多项成果在《柳 叶刀》《自然•医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等国际顶级期刊发表。获得国家科技奖励、重庆市科技奖励等各类 奖励近50项,2017年我校2项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20年获得全国创新争先奖2项。学校独立研制 的高强度聚焦超声肿瘤治疗系统(海扶刀)属世界首创,是我国第一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大型医疗设备。 学校成功研制出我国首个获批上市化学发光法新冠病毒抗体检测产品,现已获得欧盟CE等多项认证。科技成果 转化成效显著,化学发光法新冠抗体检测试剂盒、肿瘤免疫治疗等科技成果高质量完成转化,转化金额达3000 余万元。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平台68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 心、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等国家级平台7个;教育部重点 实验室、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国家卫健委重点实验室、以及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部委级平台6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智库、科普基地等省级 平台55个。另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
学校积极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欧洲、亚洲、北美洲、大洋洲的23个国家和地区的52所教育或医疗卫生 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其中包括美国达特茅斯学院、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英国伦敦大学学院等国际名校; 与英国莱斯特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正式启动,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获批的临床医学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同时, 与复旦大学、西南大学等“双一流”建设高校开展长学制医学生的联合培养。
学校现有附属医院12所(综合性医院7所,儿童医院、口腔医院、康复医院、妇儿医院、中医院各1所)。 附属第一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连续10年入选“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发布), 2020年度分别排名第56位、第59位。直属附属医院建有国家临床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获批国家临 床重点专科28个,拥有编制床位17000余张,年门诊量近1500万人次,年收治住院病人近60万人次。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三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规模
一)        我校2023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97人(含统一考试生、单独考试生、推荐免试生、医学长 学制,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中最多可招收推荐免试生(含医学长学制)902人,实际招收推荐免试生 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了我校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学校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 生源情况、导师招生资格调整及实际录取的推免生(医学长学制)情况对各专业拟招生人数进行增减并在复试 前公布,未完成的推荐免试招生计划将转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
二)        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人,专业目录(统一考试)中所 有专业均可招生,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三)        我校2023年拟在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中选拔46人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 ”),直博生计划不占本年度硕士生计划。
        学制及学习形式
一)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六年。
二)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我校 将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凡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考生,将严格按全日制培养方式进行培养, 要求考生脱产学习,在拟录取阶段与工作单位达成脱产学习协议并提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录取,请 在职人员谨慎报考。
        报考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每个专业的报考条件 提出了要求(详见附件1,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见附件2),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 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生相关政策,考生须服从学校调 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满足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招生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的规定为准。
3. 资格审核: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核,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 人承担。
4. 报名注意事项
1)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详细、清楚写明,此信息须在2023年9月前有效。若因 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有误,导致我校无法及时联系考生或无法寄送录取通知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 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院系,只报专业(分方向的专业要选择方向)。各专业拟招生的院系已在专业目录 备注,最终招生院系将根据招生计划调整而变化,并在复试前公布。


(二) 初试
1. 初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地点:考生选择的报名考试点。
2. 初试科目:
(1) 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 语、业务课一,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的,考试科目分别为思想政治 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和150分。我校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 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2) 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051)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99医学综合(1002Z5医学信息学初试业务课为617医 学信息学综合)。
(3) 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技术(1010)、医学门类生物医学工程(1072)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 题:699医学综合。
(4) 我校中医专业学位(1057)初试业务课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科目: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中医学学术学位(1005)和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1006)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701中医综合。
(5) 我校口腔医学专业学位(1052)和学术学位(1003)初试业务课均使用学校自命题:352 口腔综合。
(6) 我校中药学专业学位(1056)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学学术学位(1008) 初试业务课为学校自命题:612中药学综合。
(三) 复试及调剂
1. 复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各研究生招生院系。
3. 学校及各院系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4. 达到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在复试前选择报考院系,参加报考院系组织的复试。
5.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调剂工作,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 录取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 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 学期间工资、福利、保险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 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 法就业,考生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就业类别属于报考基本信息,_经报名成功,无法修改, 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提交定向合同或人事档案,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参加由我校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 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4. 学校将于教育部审核通过招生数据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入学后三个月内通过新生资格复审后才能取 得学籍。若不符合录取条件,无论何时,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 2023年招收的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二)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可获得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另有拔尖人才培养计划。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缓交学费绿 色通道和临时经济困难补助。详细规定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
        培养地点及住宿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主要在袁家岗校区、缙云校区及相关附属医院进行培养。录取新生住宿主要安排在我校袁家 岗校区和缙云校区,部分临床学院的住宿由院系统筹安排,具体住宿安排将在报到前对考生公布。
        就业情况
我校毕业研究生长期保持较高就业质量,有关就业的具体信息可登录“重庆医科大学就业/创业信息网”查 看我校毕业生就业报告等信息。
        其他说明
一)        考生在报名、复试、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各院系将在拟录取后组织硕士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 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        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完全对接。凡报考我 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必须无条件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研究生须获得“执 业医师资格证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方可申请学位。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上述专业学位。
三)        我校部分临床学院将和非直管附属医院联合培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联合培养计 ”),“联合培养计划”招收的研究生按我校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学校将在复试前公布 联合培养基地名单。
四)        2023年我校不接收任何学校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如有瞒报,一经査实,无论何时均将取消考生 的报名录取资格。
五)        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 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六)        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教育部、重庆市研究生招生 录取相关规定为准。
七)        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导师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网址: http://yjszs. cqmu. edu. cn),请考生注意上网査询,以免遗漏重要信息。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 023-68485540,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400016=
招生院系及咨询电话如下: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信息发布网址
联系电话
001
基础医学院
023-68485958
002
第一临床学院
023-89012704
003
第二临床学院
023-62888245
023-62888385
004
儿科学院
023-63313221
005
口腔医学院
023-88602319
006
第五临床学院
https ://www.ychcqmu.com/
023-85381616
007
检验医学院
023-68485216
008
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023-68485778
009
药学院
023-68485161
010
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023-68485023
011
中医药学院
023-63702139
021
附属永川中医院
023-49822235
013
实验动物中心
023-68486187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 学重点实验室
023-68486780
015
生命科学研究院
023-63664820
016
护理学院
023-68481815
0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3-68485573
018
第四临床学院
023-65715630
019
外国语学院
023-68485676
020
医学信息学院
023-68480060
022
第三临床学院
023-67167736
023-67455197
023
附属康复医院
023-68088701
025
国科大(重庆学院)
023-63390004
026
脑科学与脑疾病研究
023-68483635
027
附属璧山医院
023-41411900
028
附属巴南医院
023-66234626
029
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023-63316835


mi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说明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条件,在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各专业对考生报考条件有不同要求,主要分为 教育形式要求和报考学历背景要求两部分。
        考生教育形式要求
1. 对考生高等教育阶段的教育形式要求分为三种类型:
类型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应届本科生;或已经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或以上学历。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医学技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类型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本科或成人专升本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此类型不含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形式)
类型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研究生入学)或2年以上的人员;获得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自学考 试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以上人员均须符合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 CSCD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2. 各专业对考生的教育形式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 生教育形式要求” 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教育形式选择报考专业。
3. 跨类型报考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③一②或②一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 论著1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5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③一①:取得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50分以上(含550分);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2 篇以上;取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名。(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跨类型报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交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时审核原件。
        考生专业背景要求
1.考生专业背景要求是指该招生专业对考生本科阶段学习专业的具体要求,对考生专业背景有要求的专业如 下:
1)学术学位
①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病理学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② 临床医学
报考临床医学各二级学科(不含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信息学),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 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中 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报考医学信息学,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类、管理学类、理学类、工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体育学类只能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本科学习专业为心理学类、应用心理学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③ 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口腔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医学技术类(限 口腔医学技术)、护理学、化学与材料学、生命医学类、生物医学工程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④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
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基础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中药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药学类、法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护理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 医学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为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检验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科学类、药学、护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对生物医学工程专 业的学科门类不做限制)。须获得学士学位。
康复治疗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运动医学。须获得学士学位。
医学影像技术方向还可接受本科学习专业为生物医学工程。须获得学士学位。
⑥ 护理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护理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助产学专业。须获得学士学位。
⑦ 中药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 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专业。须 获得学士学位。
2)专业学位
① 临床医学(不含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② 临床检验诊断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类、医学检验(不包含医学检验技术),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③ 口腔医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口腔医学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④ 护理
本科学习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助产学专业,须获得学士学位。
⑤ 中医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
⑥ 中药学
本科学习专业为中药学类、药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基础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 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除外)、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植物生产类专业。须 获得学士学位。
2.各专业对考生专业背景要求已在《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表中“考 生专业背景要求” 一栏中标明,请考生认真阅读并按本人实际专业背景选择报考专业。
        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提供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新生入学报到时将对应届毕业生的大 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进行审核。对弄 虚作假,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无论招生考试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一经査实, 立即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入学等资格。
        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三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见下表


学术学位
®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研究
方向
考生教育 形式要求
考生专业 背景要求
03
法学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7 理学
0710 生物学
071002动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3生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6神经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7遗传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09细胞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10Z1☆生物信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777
生物医学工程
077700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08
工学
0831 生物医学工程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
医学
1001
基础医学
100101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01人体解剖学
02组织胚胎学
①或②
100102免疫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103病原生物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01病理学
本科学习专业 为临床医学。获学 士学位。
02病理生理学
①或②
100105法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106放射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2
临床医学
100201内科学
01心血管病
02血液病
03呼吸系病
04消化系病
05内分泌与代谢病
06肾病
07风湿病
08传染病
(1) 临床医学
(不含影像医学与 核医学、医学信息 学):本科学习专 业为生物科学类、 基础医学类、临床 医学类、公共卫生 与预防医学类、药 学类、法医学类、 医学技术类(口腔 医学技术除外)、 护理学、中医类。 获学士学位。
(2) 影像医学 与核医学:本科学 习专业为基础医学 类、临床医学类、 药学类、生物科学 类。获学士学位。
(3) 医学信息 学:本科学习专业 为医学类、管理学
100202儿科学
01儿内科学
02儿外科学
100203老年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4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6皮肤病与性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0外科学
10
01普外
02骨外




03泌尿外

类、理学类、工学 类。获学士学位。
部分特殊专业 本科学习专业要求 7-8页。
04胸心外
05神外
06烧伤、整形
100211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2眼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3耳鼻咽喉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4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7麻醉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18急诊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2"jir全科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3☆重症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4^临床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5 ☆医学信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2Z6^健康管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3
口腔医学
100301 口腔基础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 为临床医学、生物 科学类、基础医学 类、口腔医学类、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 学类、医学技术类 (限口腔医学技 术)、护理学、化 学与材料学、生命 医学类、生物医学 工程类。获学士学 位。
100302 口腔临床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4 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05卫生毒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Z1☆卫生检验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4Z2^卫生事业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5 中医学
100506中医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本科学习专业 为生物科学类、基 础医学类、中医学 类、中西医结合类、 中药学类、临床医 学类、公共卫生与 预防医学类、药学 类、法医学类、医 学技术类(口腔医 学技术除外)、护 理学。获学士学位。
100508中医骨伤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509中医妇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512针灸推拿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6 中西医结合
100601中西医结合基础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
药学
100701药物化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2药剂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4药物分析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0706药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10
医学技术
101000医学技术
01医学检验技术
本科学习专业 为医学技术类(口



02医学影像技术

腔医学技术除外)、 基础医学类、临床 医学类。获学士学
部分特殊专业 本科学习专业要求 8页。
04康复治疗技术
05眼视光学技术
1011护理学
101100护理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 为护理学专业、临 床医学专业、预防 医学专业、康复医 学专业、助产学专 业。获学士学位。
1072
生物医学工程
107200生物医学工程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08中药学
100800中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 业为中药学类、 药学类、中医学 类、中西医结合 类、基础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公 共卫生与预防医 学类、医学技术 类(口腔医学技 术除外)、化学 类、化工与制药 类、食品科学与 工程类、植物生 产类专业。获学 士学位。
1204公共管理
120401行政管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 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20404社会保障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2 管理

专业学位

类别
领域
方向
报考学历 学位要求
报考学历 背景要求
02 经济学
0252应用统计
025200应用统计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4 教育学
0454应用心理
045400应用心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5 文学
0551翻译
055101英语笔译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08
工学
0854电子信息
085400电子信息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或③
10 医学
1051
临床医学
105101内科学
01心血管病
1)临床医学
(不含临床检验诊 断学):本科学习 专业为临床医学 类。获医学学士学 位。
02血液病
03呼吸系病
04消化系病
05内分泌与代谢病





06肾病

2)临床检验 诊断学:本科学习 专业为临床医学 类、医学检验(不 包括医学检验技 术)。获医学学士 学位。
07风湿病
08传染病
105102儿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3老年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4神经病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
00不区分研充方向
105107急诊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8重症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09全科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1外科学
01普外
02泌尿外
03胸心外
04神外
05烧伤、整形
105112儿外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3骨科学
00不区分研充方向
105115妇产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6眼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7耳鼻咽喉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18麻醉学
00不区分研充方向
105119临床病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1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2放射肿瘤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3放射影像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4超声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125核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2 口腔医学
105200 口腔医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 为口腔医学类。获 医学学士学位。
1053公共卫生
105300公共卫生MPH)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①或②
1054护理
105400护理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 为护理学专业、助 产学专业。获学士 学位。
1055药学
105500药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6中药学
105600中药学
00不区分研充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 为中药学类、药学 类、中医学类、中 西医结合类、基础 医学类、临床医学 类、公共卫生与预 防医学类、医学技 术类(口腔医学技 术除外)、化学类、 化工与制药类、食 品科学与工程类、 植物生产类。获学 士学位。

1057中医
105701中医内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本科学习专业 为中医学类、中西 医结合类。获医学 学士学位。
105702中医外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3中医骨伤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4中医妇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6中医五官科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7针灸推拿学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105709中西医结合临床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注:(1)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中的“①、②、③"代表考生教育形式要求中的三种类型,即①代表类型
①,②代表类型②,③代表类型③;
(2) 二级学科名称前加“☆”标识为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我校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 各学科门类下的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均按一级学科招生授位;
(4) 凡类型③考生均须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方可参加 复试。
类型③考生报考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
类型③考生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加试科目:卫生经济学、组织行为学
类型③考生报考护理专业(领域)加试科目:急诊护理、健康评估
类型③考生报考应用统计领域加试科目:应用多元统计分析、实验设计
类型③考生报考应用心理领域加试科目:心理测量学、教育心理学
类型③考生报考翻译领域加试科目:高级英语、医学英语翻译
类型③考生报考工程领域加试科目:医学仪器原理、医学信号


附件2
重庆医科大学
二O二三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招生章程
        招生规模及专业
_) 2023年我校可接收推荐免试生(简称“推免生”,包含我校5+3—体化转段学生)902人,实际招收 推荐免试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二)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学校将于近期在学校研究生 招生网公布2023年接收推免生研究生的院系和导师信息,请考生注意査看。
        申请条件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 记录,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        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        符合我校申请专业的报考条件;
四)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不良记录;
五)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突出、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        身心健康,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的各项要求。
        接收时间安排
我校2023年接收推免生(含5+3一体化学生转段)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时间以我校研招 网和申请院系官网通知时间为准。
        接收程序
一)        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推免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 务系统”填报志愿,学校初审资格后将及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 系和导师,5+3 一体化学生只能选择我校各专业。
二)        上传复试材料(此步骤与在系统填报志愿同时进行,也可早于填报志愿)
推免生向申请院系指定邮箱上传复试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申请专业 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推免)”。
1. 《重庆医科大学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2. 身份证(双面);
3. 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査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 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大学本科成绩单盖章原件(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 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
上传资料须注意:
1. 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3年接收推免生导师一览表》选择院系、导师、专业(方向);
2, 除儿科学5+3 一体化学生不能转专业外,其他5+3 一体化学生可跨院系、跨专业申请。
3.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收取《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表》原 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        院系复试、公示
我校推免生复试全部釆取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按照院系的网络复试要求,提前准备硬件设备和复试场地, 主动配合院系做好网络测试和演练。院系按专业(也可按方向)组织专家组进行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 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主 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 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科研素质 /临床技能测试(满分为30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考生测试临床技能,主要考察考生 临床操作能力等;其余考生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 和创新能力等。复试结束后院系公示待录取考生名单。
四)        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复试合格且公示无异 议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五)        第二志愿复试
未被第一志愿专业待录取的推免生,可按照相关院系要求参加第二志愿专业的复试。
        待录取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一)        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二)        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        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四)        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五)        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六)        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其他
1. 本招生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本科毕业的5+3 一体化学生转段。
2. 其他按《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3
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三年接收直博生招生章程
        招生规模及专业
一)        2023年我校拟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46人, 实际招收直博生人数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
二)        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为准。
        申请条件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 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        国内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
四)        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院(系)年级、专业排名前10%。
五)        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成绩N500分;TOEFL成绩N80分;雅思N6. 5 分。
六)        申请人的学历、学位及本科专业符合当年我校博士生招生条件中的相关要求。
七)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和追求 真理的恒心。本科期间具有在实验室科学研究的经历,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学术竞赛 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者于9月24日前向申请院系指定邮箱上传申请材料,所有材料按以下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 名为“申请专业代码+姓名+身份证号后4位(直博)”。
1. 《重庆医科大学“直博”申请表》(填写申请表须按照学校公布的《2023年接收直博生导师一览表》 选择院系、导师、专业);
2. 身份证(双面);
3. 学生证(有个人信息的所有页面);
4. 《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査表》盖章原件(在我校研究生招 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5.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 大学本科成绩单及成绩排名(须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 英语成绩证明CET-6或TOEFL或雅思成绩单)
8. 其他学术成果、社会活动等证明材料(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国内外竞赛获奖证书等)。
二)        材料审核
9月25日前,各院系将组织申请导师和学术委员会专家组分别对申请人的报考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 申请人可参加选拔考核。
三)        填报志愿、发送复试通知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一 旦开放,申请者须及时在系统里填报志愿,学校向审核合格的申请者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在系统里填报志愿时 须注意只报专业,不报院系和导师。
四)        选拔考核
9月30日前,各院系组织专家组进行直博生选拔考核,选拔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考生须按照院系的网 络面试要求,提前准备硬件设备和复试场地,主动配合院系做好网络测试、演练和选拔考核。
选拔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思想素质、实际运用外语的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 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目标与科研计划、心理健康等。重在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 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五)        完善网上待录取手续
学校将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向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 议的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及时接收,否则无法被我校录取。
        待录取
一)        各院系根据当年本单位各二级学科公布的直博生招生人数,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初录 名单。
二)        考生存在以下问题,一律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有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者。
2. 不符合当年该专业博士生招生条件者。
3. 选拔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4. 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5. 体检不合格者。
6. 其他不宜录取为直博生的情况。
三)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达不到博士生录取要求但达到硕士生录取要求者,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同意, 按硕士推免生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按《重庆医科大学选拔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充生实施办法(试行)(重 医大发(2020) 103号)《重庆医科大学二。二三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三年博士研 究生招生章程》执行。


附件4
重庆医科大学
二。二三年招收优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及我市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教育扶持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 精神,为在国家卫生事业建设中努力工作并做出成绩,有四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有培养前途的优秀在职人员提 供更多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机会,我校2023年继续组织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根据工作要求,2023年我 校单考生计划仅用于招收来自重庆市开州区、黔江区、石柱县、巫溪县和忠县的在职职工。
_、招生专业及人数
2023年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研究生10人,具体专业见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报考类型
单独考试考生只限于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满四年或四年以上 2019年8月底之前参加工作),同时符合我校其他报考条件。
2. 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成为业务骨干、或已发表研究论文。
3. 来自重庆市开州区、黔江区、石柱县、巫溪县和忠县各级医院的在职职工。
4. 所在单位和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
5. 身体健康,符合我校体检标准。
        报名日期和地点
报名日期:与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一致,先网上报名,后到我校进行网络确认(现场确认)。 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査看。
报名地点:报考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重庆医科大学报名考试点。(因我校报名考试点容量有限, 请尽早报名,一旦关闭我校报名考试点,将无法补报)
        报名程序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时,报名考试点必须选择重庆医科大学,否则报名无效。报名实行网 上报名和网络确认(现场确认)两个步骤,具体时间和办法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详细时间和信息见我校研究生 招生网。
网络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要求见我校报名考试点网络确认(现场确认)公告:
1. 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接收的单独考试申请书;
2.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专业、毕业高校、毕 业时间、现任职务、联系方式等);
3. 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 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书(须盖有人事部门鲜章);
6. 两名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考试
1. 考试时间:与2023年全国统考时间相同。
2. 考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
3. 考试科目及科目代码:
我校单独考试的各考试科目与全国统一考试一致。
        录取
根据推荐情况和考试成绩,我校将自行划定分数线,择优录取。录取时间、入学时间同全国统考硕士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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