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一、学术学位类 二、专业学位类
| | | | | | | | | | | | | | | | 1051 临床医学(105101内科学、105106皮肤病与性病学、105113骨科学、105116眼科学、105117耳鼻咽喉科学、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 | | | | 1051 临床医学(105102儿科学、105103老年医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7急诊医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09全科医学、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1外科学、105112儿外科学、105114运动医学、105115妇产科学、105118麻醉学、105119临床病理、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1肿瘤学、105122放射肿瘤学、105125核医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专项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单科执行报考专业学校线,总分按照报考专业学校线降20分
说明: 1.我校各招生单位将在学校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差额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加分政策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3.我校一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预计将于3月下旬启动。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保持联系方式通畅,及时做好相关复试准备工作。 研究生部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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