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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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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进不休 发表于 2020-9-1 21:3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包头医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较早建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当年即招收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1959年和1961年,包头市卫生学校和内蒙古卫生干部进修学院先后并入包头医学院。1965年,改为包头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教育部批准恢复包头医学院。2003年6月,教育部决定包头医学院与包头钢铁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合并组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4年12月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内蒙古科技大学分为三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实体,原包头医学院冠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占地面积67万余平方米,建筑面积26万余平方米。经过60年建设和发展,已形成集全日制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为一体的办学格局,以医学为主,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1997年通过原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是自治区级文明单位。
学校有16个二级学院和有11个临床医学院,开设22个本科专业。有自治区级品牌专业5个,自治区级重点建设专业2个。预防医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自治区特色和品牌专业、包头医学院特色专业。
现有国家临床重点建设专科1个,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学科5个,临床医学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系统重点学科4个,内蒙古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2个。有内蒙古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4个,内蒙古自治区医疗卫生系统重点实验室2个,内蒙古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内蒙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现有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两级院士专家工作站8个。设有内蒙古自治区基因诊断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应用解剖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消化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高血压病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等研究培训机构。
学校有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共计43所,其中2所为直属附属医院。有预防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2个、药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8个、法医学专业实践教学基地13个和其他专业实践教学基地26个。
学校自1980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能招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学位类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有生物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药学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3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4个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11个临床医学研究生培养基地(其中10个基地为三级甲等医院,9个基地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成为学校公共卫生、药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主要培养基地。现有在校研究生654人,硕士生导师318人。
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类别和招生计划
1.招生类别
我校招收全日制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
特别提醒:考生在报考专业学位时一定注意,我校专业学位的学科代码前三位数字是105,请考生报考前认真区别,防止错报为学术学位代码。
2.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均为初步计划,最终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2020年招生计划为准。
我校2020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3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欢迎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时应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将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往届本科毕业生(应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全部必修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85分,并提交毕业学校的课程成绩单。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须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在北京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包含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
④近五年参加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
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必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交毕业证、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将不予准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但学校不提供奖助学金。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毕业专业要求
1)原则上考生报考专业必须与毕业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2)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要求
生物学(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神经生物学、微生物学方向)只接收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法医学、医学检验、中医学、药学、护理学专业(护理学专业的毕业生仅限报生理学方向)毕业的考生报考,不接收其他专业的考生报考。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只接收医学专业(药学除外)、运动康复专业毕业的考生报考。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只接收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仅限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毕业的考生报考。
临床医学(除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以外)学术学位各学科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和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全日制本科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专业全日制本科生报考。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允许跨专业报考,但跨专业报考者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专业基础课。
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要求
①公共卫生硕士(MPH)只接收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影像、麻醉除外)、临床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仅限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的毕业生报考,不接收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报考。
②药学专业学位只接收药学、中药学、化学、生物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不接收其他专业的毕业生报考。
③临床医学各学科专业学位只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西医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不接收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报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具体要求如下:
本科为全日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5年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08)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1)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麻醉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和肿瘤学(105113)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初试自命题和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
1.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见附件2)
2.复试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教材(见附件3)
四、加试科目
按照招生条件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
1.生物学各专业和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病理生理学
2.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解剖学、诊断学
3.预防医学专业考生: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4.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
5.药学专业:无机化学、药物化学
五、报名时间与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时间和网址以教育部规定为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资格,以后不再允许报考我校研究生。
2、网上交费: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核对报名信息并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
3、现场确认:已成功网上交费的考生,按网上预约时间,提交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相应报名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并办理现场确认。
4、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资格审查
1、初试资格审核:学校研招办对考生初试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2、复试资格审核: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按照我校复试通知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审时考生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以后不再允许报考我校研究生。
七、复试和录取
具体复试和录取要求届时查看我校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凡按照少数民族分数线录取的考生一律按定向就业录取
录取类别被确定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九、有关信息发布
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的相关通知,学校在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十、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学费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统一规定标准收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为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为12000元/学年。
2.学校现设有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助学金(8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自治区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5000元/生/年)。
  
单位代码:10127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包头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14060
联系人:赵老师  贾老师       联系电话:0472-7167926
学校网址:http://www.btm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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