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拟报名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和学校《关于统筹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各项工作的通知》(闽医大委〔2020〕11号)文件精神,做好我校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相关工作,现将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材料提交 因受疫情影响,原计划的现场确认报名取消,更改为函报与网络提交申请材料。 同时,请准备好以下纸质材料寄送至研究生院: 2.提交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在复印件写“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专用”,并在复印件上签名,以示对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申请人需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证明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提供,证明必须包括规范化培训者姓名、身份证号、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始时间、预计结束时间、培训专业等内容(可点击下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模板.doc)。 4.有科研成果与英语水平证书者,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写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专用”,并由本人签名,以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以上4项纸质材料请于7月20日(周一)之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请勿使用“顺丰同城”。疫情期间,只有EMS或者顺丰快递(非顺丰同城)能送达办公室)寄达研究生院,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上街校区行政楼C-321研究生培养办公室(收),邮编:350122,电话:0591-22862992。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一经接收,不予退还。 二、报名条件要求 请查看《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请严格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择报名专业,并对报名填报信息真实性进行负责,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后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三、报名资格审核 统一对送达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报名材料有问题或不合格者,预计将于8月中上旬在研究生院网页招生工作栏目进行统一反馈通知,不必来电咨询。 录取工作等其余未尽事宜详见《福建医科大学2020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福建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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