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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陆军军医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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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20-8-6 11: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帖最后由 自强不息 于 2020-8-6 11:04 编辑

各位考生,各复试小组牵头单位:

复试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军队、教育部和重庆市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条件

    (一)复试对象

    依据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按照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范围。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军队生复试比例为120%-130%;地方生复试比例为120%-150%。复试分数线详见我校研招网发布的《公布陆军军医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复试名单见附件1-5。

    (二)加分政策

    军队考生可按照军委训练管理部要求享受加分政策,提交加分证明材料。

    (三)免复试条件

    依据上级有关通知,对于因执行一线防控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复试的,直接批准入学,待入学后再进行复查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

    地方计划: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月16-17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待5月20日开通“调剂系统”后,根据考生申请调剂情况另行确定。

    军队计划:本校应届推免生复试时间为6月5日;军队考生复试时间为6月8-9日。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端地点为符合面试要求的家庭或独立、安静、安全的房间。

    三、复试形式

    采用中国移动“云考场”系统,通过在线视频形式进行面试。各学科专业具体复试时间以各复试小组通知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做好面试准备。相关要求、准备工作和复试内容详见《陆军军医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四、调剂政策

    (一)军队招生计划

    学术学位(全日制)中,公共管理专业余1名招生计划、基础医学专业余1名招生计划,最终成绩明确后,保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在校内相同(相近)学科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调剂。

    专业学位(全日制)中,电子信息专业余1名招生计划、护理专业余1名招生计划,最终成绩明确后,保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在校内相同(相近)学科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调剂;口腔医学专业余2名招生计划,按照此专业培训要求,复试前接收本科专业为口腔医学的军队考生调剂复试。

    专业学位(非全日制)中,共余63名招生计划,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进行校内调剂。从参加一志愿复试最终成绩排名靠后未能录取的考生和已上国家A类线但未上我校全日制招生计划复试线的军队在职干部考生中,征求个人志愿,从相同(相近)学科按成绩排名调剂录取。列入《2020年可选择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名单》(附件2)的考生,有意向调剂的,须在2020年5月27日前,将本人拟调剂非全日制的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方向名称和导师情况(详见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mmu_yjszs@tmmu.edu.cn,邮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电子附件,以“非全调剂申请+姓名”命名。所有拟调剂考生均按初试所报学科和专业进行复试,最终成绩明确后,结合成绩排名、考生志愿和本科专业等情况,确定录取专业。

    (二)地方招生计划

    地方招生计划中,向国家重点实验室涉及的外科学(烧伤)、外科学(野战外)、军事预防医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方向)专业各定向1名招生计划,拟从录取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中按最终成绩最低的考生中确定;如没有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则按最终成绩从外科学专业学位录取排名最后2名考生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录取排名最后1名调剂考生中确定。

    学术学位(全日制)中,生物学、基础医学、工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药学、公共管理均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学位(全日制)中,电子信息、公共卫生均接收调剂考生。符合调剂政策和要求的考生,可于5月20日后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了解调剂信息,按要求申请调剂。我校结合考生成绩和个人志愿,按照120%-150%的复试比例确定调剂考生,并组织调剂考生进行复试。

五、录取原则

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公正、全程公开”的原则,按照如下公式计算考生最终成绩,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最终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最终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者优先。  

    军队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地方生最终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生

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并报考了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请在复试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说明情况,隐瞒不报影响录取或后期研究生培养的,由个人承担一切责任。

七、其他

(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录取期间,军委训练管理部设置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305和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陆军机关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891826和举报信箱(北京市石景山区高井甲32号院训练局)。陆军军医大学招生办公室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23-68752403和监督邮箱lydyxg@163.com

(三)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通知信息均发布在陆军军医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202.202.232.110:8000/),请广大考生关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8752372。



                                          

                                              陆军军医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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