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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蚌埠医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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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釜沉舟 发表于 2020-8-5 23: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蚌埠医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一、学校概况
蚌埠医学院坐落在“禹风厚德、孕沙成珠”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市——蚌埠,濒临千里淮河,傍依灵秀曹山,承山水涵养之灵气,传杏坛济世之流芳。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国家首批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暨南大学、第三军医大学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安徽省博士后岗位设置单位,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安徽省高校综合改革首批试点单位,是教育部批准的硕士研究生推免高校。
经过多年发展,学校本科现已形成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教育格局,面向全国19个省市招生,现有普教本科在校生13100余名,硕士研究生1000余名。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近6000人(含直属附属医院),专任教师中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727人,教授99人、副教授256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94人,硕士学位的教师589人;有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省级教学名师等43人,省级教学团队9个;有全国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卫生系统青年领军人才、江淮名医等58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57人,聘请包括院士等知名学者41名担任特聘教授。
建校至今,一代代蚌医人秉承“笃学、精业、修德、厚生”的校训,孕育铸就了“艰苦创业、严谨治学、精诚为医、团结奉献”的蚌医精神,潜心耕耘、知难而进、励精图治、德业日新。学校培养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刘德培、中国科学院院士段树民、陈孝平、王福生在内的各级各类医学专门人才六万余名,为我国的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校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生物学、药学、医学技术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和护理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借鉴国内外研究生培养经验,更新教育思想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不断提升自身培养水平。除此之外,学校还加大与国内外高水平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的规模和力度,加强战略合作,完善联合培养协同创新机制,通过跨学科、跨院校、产学研联合培养等多种途径,培养和造就高层次应用型医学人才。我校先后与解放军302医院、第三军医大学、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浙江省人民医院等二十多家培养单位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实现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协同创新。研究生培养质量受到社会高度评价,毕业生就业率一直是99%以上,而且85%毕业生在“三甲”医院或高校工作,毕业生总体素质较高,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招生说明
(一)招生方式、学习方式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两种招生方式。
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将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等质量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对于报考我校非全日制培养方式的考生,录取后将不转户口、不调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安排住宿、不享受国家和学校奖助政策。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初步招生计划640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28名(学术学位251人、专业学位377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名(均为专业学位)。
最终招生总计划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以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下达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厅下达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三)报考条件
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我校专业目录报考条件栏中对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提出的相关要求。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历届毕业生必须具有学士学位。其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报考我校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为取得口腔执业医师资格或具备报考口腔执业医师资格的应(历)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且执业类别与报考研究生专业对应的执业类别必须一致。
在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以专硕研究生并轨身份再度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我校接收教育部规定有推免资格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免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的 “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名
详见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五)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23日。
2、初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组织命题,相关要求请参见附表2。
(六)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确定,复试办法、录取原则及各专业、方向实际招生计划等相关事宜将于复试前在我校校园网公布。报考1055药学专硕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药理学、生物化学,其余专业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
(七)报考材料及证件审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在复试和入学报到时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及证件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做进一步处理。
三、招生奖励政策
1、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和下拨的名额进行评审,标准为20000元/年/生。
2、设立国家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月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3、设立学业奖学金。
1)新生入学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二等奖学金6000元,三等奖学金3000元。
①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基础医学专业的新生享受一等奖学金。
②第一志愿录取我校其他专业的新生,享受二等奖学金。
③其余的新生均可享受三等奖学金。
④推免生见我校2019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2)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0%)奖励金额为12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20%)奖励金额为8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4000元。所有研究生可参与评选,一年一评。
4、对优秀生源的奖励。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录取我校,且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5%;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211”、“985”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推免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由学校一次性奖励2000元。
5、学校还设有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奖励金额由300元到5000元不等。
6、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标准为300元/月/生,按月发放津贴。
四、学习年限及学费
    我校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0元;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五、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 0552-3178336、3179907、3175072     
    真:0552-3179907
监督电话:0552-3175027
    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编: 233030  
电子信箱: bbmcz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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