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解放军医学院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来源: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 作者:招生培养处 时间:2023-03-22 分享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解放军医学院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220名,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110名。已录取推免生66人,统考招生计划154名。 表1 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分数线 根据国家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按照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不高于130%,根据国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各一级学科实际上线情况,制定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 表2 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三、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满足两项分以上项目的考生,加分项目不累计。 四、复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4月6日资格审查 4月7日英语听力考核、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为自费项目,请携带本人银行卡) 4月8日专业课考核和面试 (二)资格审查 4月6日15:00-17:00 ,请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到研究生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均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二代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解放军医学院招收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4.大学本科成绩单 5.其他材料:①个人陈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②《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③加分材料(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供)。 (三)复试内容 复试分为面试、笔试、政审、体检和心理测试。面试按照一级学科区分专业类型和专业方向实行分组复试。面试严格执行“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导师组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工作机制,按照个人陈述、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量化打分的程序进行,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8分钟(个人陈述5分钟)。笔试设置英语听力和专业课两门科目,英语听力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专业课考核由面试单位负责组织,时间均不少于60分钟。面试过程中,组织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和心理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四)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和,满分100分。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总分按100分计,由面试和笔试成绩组成,计算方法为:考生复试成绩=面试成绩×0.3+英语听力成绩×0.4+专业课成绩×0.3。 五、调剂办法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申请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一)学科间调剂。根据考生调剂申请,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调剂录取。 (二)学位类型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导师间调剂。超出导师招收限额部分考生予以调剂,原则上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调剂: ①两院院士; ②荣获省部级、战区级以上人才奖励对象; ③近三年获得全军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④其他导师。 (四)校间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不接受调剂;生源不足的学科,可接受外校调剂。我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公布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和空额,初试成绩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我院调剂要求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并填报调剂志愿,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复试结果公布 按照一级学科和学位类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的单科分数从高到底依次录取,顺序为英语、政治、专业课1。复试录取结果将在我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2.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七、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我院组织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注意事项 1.请参加我院招生复试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在复试前,通过多种方式多次尝试无法取得联系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如考生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盖章版本,则须提交其他佐证材料(如教务系统的成绩页面截图)后由本人签署承诺书,在入学前未能提交证明材料原件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在复试过程中,严禁录音录像,不以任何形式作弊。凡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录取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在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前,严禁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九、监督信息 研究生院复试咨询电话:010-66939271 解放军总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10-66936897 联勤保障部队招生监督电话:027-59562250 联勤保障部队招生举报信箱: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路20号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66827429 军委训练管理部研究生招生举报信箱:北京市复兴路26号203分号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1.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人员名单 2.《解放军医学院招收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解放军总医院研究生院招生培养处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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