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 1984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1995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211工程”审批,2001年被列入“985工程”国家重 点建设的大学,2017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2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大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40个, 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8个, 交叉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一级学科国家
重点学科4个(覆盖17个二级学科),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 进入全球前1%,其中4个学科排名进入全球前1%。
学校具有“学士一硕士一博士”完整的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吉林 大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7900人左右(含统考生、推免生、医学5+3一体化和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6800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00人左右。各学院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
定,详见《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及医学5+3一体化学生)。专业目录内各专业的招 生计划仅供考生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含医学5+3一体化转入人
数)、生源质量、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整体情况对各院系所的招生计划做适当增减。
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援藏计划” “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限在专业学位招生)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 学习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 和标准。学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 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 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生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但考生被录取后,不 得在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两大类之间互调。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生单位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三、 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分别为2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执行,相应的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和统考三种方式。
五、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日期的第1天为准)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规定专业(见当年招生专业目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 )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 一 )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 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
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 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 见》 (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 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
六、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 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强军计划”考生应选择吉林省教育 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