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军事科学院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通知 [url=]军科研究生院[/url] 2023-03-31 18:22 发表于北京 军事科学院研究生院 各位考生: 现将军事科学院2023年教育部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军队计划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请至军事科学院强军网查阅):
一、复试条件 (一)复试差额比例 在全国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依据我院各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下同)招生计划,按初试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员范围。复试考生差额比例为130%(不足130%的,以实际过线人数为准)。未达到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复试分数线 军事科学院统一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基本线(附件1)。我院所属各招生单位根据各学科上线情况、计划数和差额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考生能否进入复试以对外发布的复试人员名单为准,复试名单将发布在研招网上。 (三)加分情况 符合国家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分的考生,以3月28日前提交至各招生单位的材料为准。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全部采用线下方式,线下复试分笔试和面试。 (二)资格审核 考生复试资格审核由各招生单位负责组织,须于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核。考生须提前准备审核材料,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生单位现场进行查验后留存复印件。考生还须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须有本人近期照片,主要包含学习经历、本科学习成绩、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情况等,不得涉及国家和军队秘密),现场提交至各招生单位查验后留存; 2.根据不同考生类别,还须审核以下材料: (1)无军籍地方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2)无军籍地方院校往届毕业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3)涉及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研究生院将于拟录取前抽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并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复核,抽检、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三)复试内容 复试以线下方式组织,复试区分笔试和面试。复试前,考生应填写《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诚信复试。招生单位将加强对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复试着重考察考生思想品质、一贯表现、专业素养等方面,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考生重点考查学科理论素养和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重点考查岗位任职实绩和实践应用能力。复试问题以通用性、开放性问题为主,不得提问、回答涉密涉军敏感问题。复试内容须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复试全程记录并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四)计分方法 复试总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按照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如同一学科内考生总成绩出现同分且影响拟录取结果的,应在24小时内对同分考生重新进行复试,复试小组专家应重新抽选,复试题库应重新确定。 (五)体格检查 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标准按《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对进入复试的无军籍地方考生,京内复试考生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体检,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体检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0号,原解放军第302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6日至14日上午(仅工作日),请考生结合自身安排前往,体检当天不吃早饭;京外复试考生由相关招生单位在当地三甲医院或保障医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研究生院将在开学后1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检,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由各招生单位政工部门负责组织,通常采取“函调”方式进行,联系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情况开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印章,证明材料应包括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情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政治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时间安排 4月13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工作,具体时间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安排,请考生直接联系相关单位。 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性,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达到初试基本线考生数量大于招生计划数量的学科,只允许调出,不允许调入。达到初试基本线考生数量少于招生计划的一级学科,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前提下,可从本单位相近学科或其他单位相同相近学科的考生中调剂。 (二)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的国家A类地区考生初试基本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调剂调入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我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的招生条件。 (三)调剂方法 四、监督方式 复试录取期间,军事科学院设置招生监督电话(010-66314195,电子邮箱:jkyjsyyjjy@163.com),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023年军事科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 一、学术学位类 | 学科门类(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 | 满分为100分 | 满分大于100分 | 理学 | 279 | 38 | 57 | 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 | 273 | 38 | 57 | 农学 | 251 | 33 | 50 | 医学 | 296 | 39 | 117 | 管理学 | 340 | 47 | 71 | 军事学 | 260 | 35 | 53 | 工学照顾专业 | 260 | 35 | 53 | | 二、专业学位类 |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 总分 | 单科 | 满分为100分 | 满分大于100分 | 电子信息 | 273 | 38 | 57 | 公共卫生、药学 | 296 | 39 | 117 | 说明:1.初试基本线为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要求,我院所属各招生单位根据各学
科上线情况和计划数一般按130%的差额比例确定复试人员名单。考生能否进入
复试以对外发布的复试人员名单为准。 | 2.工学照顾专业:力学[0801]、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6]、核科学与技术[0827]。 |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 招生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直属单位一 | 赵老师 | 010-66897023 | | 直属单位二 | 秦老师 | 010-55496497 | | 直属单位三 | 孙老师 | 010-66897507 | | 直属单位四 | 孟老师 | 010-66820056 | | 直属单位五 | 董老师 | 010-66870298 | 报考直属单位一、直属单位十二计
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专业的
考生请联系董老师 | 直属单位六 | 夏老师 | 010-66931410 | | 直属单位六
(前沿探索专项) | 周老师 | 18800177026 | | 直属单位七 | 郝老师 | 010-66758036 | | 直属单位八 | 刘老师 | 010-66934019 | | 直属单位九 | 梅老师 | 13890120399 | | 直属单位十 | 徐老师 | 010-66897715 | | 直属单位十一 | 胡老师 | 010-66357009 | | 直属单位十二 | 娄老师 | 010-55475756 | |
附件下载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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