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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2023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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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ky 发表于 2023-4-21 1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招生计划
(一)我校2023年面向全国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450人;其中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不超过总招生计划50%,以最终确定录取人数为准。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为拟定人数,实际招生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而定,除去推荐免试招生人数,剩余全部计入相应专业的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后续会更新各专业招收统考计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
(二)我校2023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若干,统考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可报名。
二、学制及培养
(一)学制和学习年限
我校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二)培养方式
1.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应届生及非在职人员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学位类型
1.学术学位:以培养从事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2.专业学位: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2023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教育全部实行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的培养模式(5+3模式)。
三、报考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两种类型的专业代码不同。除满足教育部要求的招生条件外,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报考条件提出了不同要求,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以免发生报考失误。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除符合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外,其他报考条件与统一考试考生一致。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要求,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已修大学本科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以上;
c.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全国统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全国统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专业:护理(专业学位)、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药学(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根据国家文件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录取;坚持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同一质量标准进行培养;可获得硕士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包含应届生),本科毕业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相近。
(2)现从事职业须与报考专业相关。
(3)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3.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请查看《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简章》相关通知。
(五)考生报考专业原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考生须按照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关或相近专业进行报考;
2.部分专业报考要求:
(1)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硕士学术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各专业只接受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
口腔医学学术学位(1003)只接受本科为口腔医学及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开头):(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放射肿瘤学、儿科学、儿外科学方向以外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②研究方向为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③研究方向为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④研究方向为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⑤研究方向为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⑥研究方向为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⑦研究方向为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⑧研究方向为儿科学、儿外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3)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中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5)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均不得报考)。
6)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且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经获得临床、口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二)网上确认:以教育部及考生选择的报考点的规定为准。
(三)资格审查: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要完整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和我校核验。
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主考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成绩单以及毕业专业自学考试课程或网络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有关高校教务部门出具本科阶段成绩证明或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4.报考点选择:报考点即考试地点,以就近方便为原则,报考我校考生只要满足报考点要求均可在所报报考点参加考试,网报选择报考点时请仔细查看其要求或咨询当地报考点。
(五)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按照各报考点通知。
2.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生持学生证)及考点规定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三)初试考试科目详见《南方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分为全国统考试卷和学校自命题试卷,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四)复试与调剂等工作安排以届时的通知为准。
六、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报考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并将合同按规定时间交至我校;请报考定向就业考生慎重了解相关政策,因填报失误,造成不能入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须参加我校规定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考生不得隐瞒本人病情。若身体状况不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将取消录取资格。
4.我校拟于2023年6月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审。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费用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全日制临床、口腔、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人/年;
3.全日制电子信息、公共卫生、应用统计、应用心理、护理、药学、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4.全日制英语笔译、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8000元/人/年;
5.全日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0000元/人/年;
6.公共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7000元/人/年,其他专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20000元/人/年。  
(二)住宿费:执行上级部门审批的相关标准【1500元/人/年,1700元/人/年(带空调)】。上级部门如对收费标准有所调整,则按最新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教材费:自理。
八、奖助学金政策
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方案》执行。
九、其他说明
(一)农村(基层)订单定向生须取得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将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二)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须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考生初试成绩、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查询,不下发书面通知。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等,请在各学院和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五)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其他渠道信息非我校发布的不予解释,请谨防上当。以上内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变化将另文说明,解释权归属南方医科大学。
十、联系方式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61648036,61648841
邮箱:smuzsk@163.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沙太南路1023号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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