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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河北省-沧州市沧县疾控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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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就业帮 发表于 2022-6-27 11: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沧人社字〔2011〕1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防疫工作实际和用人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考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2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研究生及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等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1年7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沧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此次招聘部分岗位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包括以下人员: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岗位条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6、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7、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沧县人民政府官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办法和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9:00至2022年7月6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7日15: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8日15:00。


报名网址:(报名开始前在招聘公告内添加报名链接)


2、报名时需上传的证件或资料包括: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首页、户口本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件的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4)2寸白底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


(5)国外学历需教育部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考生在报名期限内登录招聘考试链接,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信息。信息填写完毕提交审核,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交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报名窗口自动关闭。


考生应及时关注网上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时,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可调整到相同类别的A岗或B岗或C岗,对于专业紧缺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必须形成有效竞争。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长90分钟。


考生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防疫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对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证件审核人员,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四)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工作具体要求以证件审核通知为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五)面试


证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考生按面试通知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时间10分钟,采取体操打分法,满分100分,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低于60分者取消资格。


面试结束后,在考点公布面试成绩,考生也可登录沧县政府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查询。


(六)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生除需提供证件审核时所提供的材料外,同时对考生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查。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逾期不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沧县政府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真实有效常用信息,确保无误。本次招聘各环节通知事宜均在沧县政府网和沧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招聘方对其他媒介相关信息概不负责,且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报到等必经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2022年应届毕业生因考生个人原因在7月底前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如疫情防控态势发生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公开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指定媒体发布相关信息,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凡考生违反疫情防疫规定,不配合防疫工作,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2022年沧县疾控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以上招聘信息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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