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 | | | | | 医学 [10] 学术型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1074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网络远程复试。所有被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考核。推免生已经复试过不再复试。本院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复试比例是1:2。由于时间紧迫我院通过网上公告方式和短信方式通知考生,不再另寄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安排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2021年3月22日前须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表除外)接受审查,压缩包发送邮箱xmusphzs@xmu.edu.cn,每份文件命名格式如:8.考生个人简历-报考专业-姓名(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如考生受疫情影响暂无法提供的,可提前向学院申请并做出承诺,并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交) 1.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file:///C:/Users/NINGMEI/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520/wps1.png 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请提前打印好纸质版,2021年3月22日统一模拟演练时签订,纸质版必须于复试后一周内提交)。 2.向报考学院提交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file:///C:/Users/NINGMEI/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520/wps2.png 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doc(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s://zs.xmu.edu.cn下载;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最迟必须于复试后一周内提交);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身份证; 6.准考证; 7.考生自述(展示个人业务和科研能力、日常工作和学习状态、个人特长等方面内容;提交形式:视频文件格式统一采用MP4,视频分辨率等于1080p,时长1-2分钟,画面稳定,光线充足,全身入镜); 8.考生个人简历file:///C:/Users/NINGMEI/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520/wps3.png 考生个人简历.doc; 9.告知书(file:///C:/Users/NINGMEI/AppData/Local/Temp/ksohtml14520/wps4.png 告知书(2021硕士版).doc打印签字后扫描)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复试时,再次对考生资格和身份进行严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公共卫生学院曾宪楼310办公室 潘老师收 0592-2880610(仅接收EMS快递) 三、复试内容和方式 本院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所属的一级学科统一参加复试,并最终按照一级学科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1.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1)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对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为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方式通过面试环节进行考核。 2.复试方式和时间 3.复试成绩的比例 复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外语测试成绩占15%。综合知识和能力测试成绩60%,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2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 50% 。 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面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考核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网上和现场均需录音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采用相同的面试系统。 四、录取 1.根据各专业(或各方向)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或3)×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等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一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厦门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二 O二一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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