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签约招聘急需 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文件精神,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签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签约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签约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隆阳区卫生健康局本次签约招聘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人数22名(含4名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专门从事相关临床医疗工作,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及以上的2020年以来未就业毕业生(不含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岗位),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隆阳区卫生健康局2022年签约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一本及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时,学历要求可放宽到二本及以上。一本是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二本是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二批次。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事业;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要求; (五)吃苦耐劳,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应聘人员自主到指定邮箱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2020年、2021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报名表(见附件2)。 (2)2022年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在校学籍证明、《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个人简历(应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工作经历、获奖情况、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报名表(见附件2)。 (3)报名材料电子版需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星期二)24:00止。 联系人及电话:刀老师、段老师, 0875-3037080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和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保山市隆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妇幼保健院对个人网络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三)确定面试人员: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于4月8日17:30前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未接到电话通知的应聘人员即为未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签约对象,如同一岗位出现成绩并列,则加试一题,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对象。 (六)签订协议:确定签约对象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七)资格复审: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签约对象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或报到证、学籍档案(签约对象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地址:隆阳区金山路18号,联系电话:0875-2207951))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签约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八)体检:由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签约人员在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批聘用审批手续,并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岗位待遇:本次招聘的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招聘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并对应聘人员提出的质疑进行解释。 九、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应聘人员到隆阳区实地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等应聘环节时,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接受“疫情防控行程卡”(短信或行程卡、24小时内行程卡截图均可)”和“云南健康码”登记记录(24小时内截图即可)查验。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相关招聘工作;若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云南健康码扫码为黄码人员需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正常参加相关招聘工作;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按规定进行隔离观察,不得参加相关招聘工作。 (三)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招聘相关工作。 (四)如参加招聘环节当天有发热(>37.3℃)、或有呼吸道等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应聘人员坚持参加面试,届时单独进行安排,并于应聘环节结束后及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疫情防控标准须按届时隆阳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标准执行。 监督电话:隆阳区纪委监委 0875-2192996 咨询电话:隆阳区卫生健康局 0875-3037080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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