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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研究⽣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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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柔情灬 发表于 2021-10-26 11:3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研究⽣招⽣章程
2021-09-18 点击:[3848]
根据《2022年全国硕⼠研究⽣招⽣⼯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培养⽬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
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担负专门技术⼯作能⼒的⾼级专门⼈才。
⼆、培养要求
1. 招⽣名额:2022年拟招收硕⼠研究⽣210名,实际招⽣规模及各专业招⽣⼈数按国家下达的2022年招⽣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数确定。
2. 学制年限:三年。
3. 学习⽅式:全⽇制。
4. 招⽣类型:2022年基础医学、公共卫⽣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学位硕⼠研究⽣,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研究⽣。
三、报考条件
(⼀)报考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学业⽔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含普通⾼校、成⼈⾼校、普通⾼校举办的成⼈⾼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及⾃学考试和⽹络教育届
时可毕业本科⽣。考⽣录取当年⼊学前(具体期限执⾏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之⽇,下同)或2年以上的⼈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
符合招⽣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标对考⽣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份报考。
④已获硕⼠、博⼠学位的⼈员。
⑤在校研究⽣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考专业条件
在满⾜上述学历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的考⽣原则上还须满⾜报考专业的要求。各专业报名具体条件和要求如下:
1. 基础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物学专业毕业⽣。
2. 公共卫⽣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招收医学类专业毕业⽣;⾷品科学与⼯程类专业毕业⽣;⼉少卫⽣与妇幼保健学专业只招收⾮定向考⽣。
3.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报名考⽣应同时满⾜以下条件:
① 仅招收全⽇制普通本科毕业、取得学位,并具备医师资格考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资格的考⽣(专升本考⽣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
考条件规定,专科专业名称须与本科专业名称⼀致)。
② 临床医学专业考⽣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各专业领域。
③ ⿇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考⽣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领域。
④ 对于在培训期间的住院医师,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专业学位研究⽣。
4. 以同等学⼒参加复试的考⽣,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课程。
四、报名⽅式
(⼀)⽹上报名
考⽣⽹上报名、现场确认、打印准考证等均登陆“中国研究⽣招⽣信息⽹”查询具体信息,并在⽹上报名系统进⾏报名。
1. 考⽣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招⽣信息⽹”(公⽹⽹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可⾃⾏修改⽹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
报名信息,但⼀位考⽣只能保留⼀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24⽇⾄9⽉27⽇,每天9:00—22:00。
⽹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5⽇⾄10⽉25⽇,每天9:00—22:00。
2. 考⽣要准确填写本⼈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等学校招⽣考试、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等教育⾃学考试
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
办法》严肃处理。
3. 报名期间将对考⽣学历(学籍)信息进⾏⽹上校验,考⽣可上⽹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
⾼等教育学⽣信息⽹”(⽹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上校验的考⽣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考⽣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上确认(现场
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5. 考⽣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因⽹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6. 硕⼠研究⽣就业⽅式分为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研究⽣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
同,⼈事档案不转⼊我校,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研究⽣,录取后⼈事档案转⼊我校,按本⼈与⽤⼈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
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考⽣因报考硕⼠研究⽣与所在单位产⽣的问题由考⽣⾃⾏解决。若因此造成考⽣不能复试或⽆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
任,后果由考⽣本⼈承担。
(⼆)现场确认
所有考⽣(不含推免⽣)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上确认(现场确
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考⽣⽹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居民⾝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持学⽣证)和⽹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作⼈员进⾏核
对。
所有考⽣均应当对本⼈⽹上报名信息进⾏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确认后⼀律不作修改,因考⽣填写错误引起的⼀切后果由其⾃⾏承
担。
五、初试
(⼀)准考证
考⽣应当在2021年12⽉18⽇⾄12⽉27⽇期间,凭⽹报⽤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A4幅⾯⽩纸打
印,正、反两⾯在使⽤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务必妥善保管个⼈⽹报⽤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初试
2022年全国硕⼠研究⽣招⽣考试初试时间为:
时间
2021年12⽉25⽇
2021年12⽉26⽇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业务课⼀
14:00-17:00
外国语
医学门类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总分500分。
(三)基础医学、公共卫⽣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初试业务课科⽬由我校按⼀级学科⾃主命题,考试范围参考本科教学⼤纲。详见《沈阳医学
院2022年招收攻读硕⼠学位研究⽣专业⽬录》。
六、复试和录取
教育部按照⼀区、⼆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试考⽣进⼊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辽宁省属于⼀区,按照⼀区要求执⾏。
复试、调剂和录取⼯作的具体要求届时参见《沈阳医学院2022年硕⼠研究⽣招⽣复试录取办法》,由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提前
在研究⽣院⽹站公布。
七、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学费和奖助学⾦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学的全⽇制硕⼠研究⽣收取学费,我校执⾏辽宁省相关⽂件收费标准。专硕学费10000元/⽣·
年,学硕学费8000元/⽣·年。
学校建⽴多元奖助体系和经济困难学⽣⼊学绿⾊通道,奖励和⽀持研究⽣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体系:
1. 国家奖学⾦:硕⼠研究⽣国家奖学⾦:2万/⽣·年,按国家相关规定统⼀评审。
2. 学业奖学⾦:⼀等奖学⾦(占研究⽣⼈数10%)奖励⾦额为8000元;⼆等奖学⾦(占研究⽣⼈数30%)奖励⾦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
(占研究⽣⼈数40%)奖励⾦额为2000元。每年评选⼀次。
3. 优秀研究⽣奖:优秀研究⽣、优秀研究⽣⼲部、优秀寝室等将获得⼀次性奖励。
(⼆)助学⾦体系:
1. 国家助学⾦: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按6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每年发放10个⽉。
2. 三助助学⾦:学校根据实际需要为硕⼠研究⽣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照实际⼯作量发放三助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研究⽣可在⽣源地办理助学贷款。
4. 经济困难研究⽣基⾦:学校开辟绿⾊通道,⽀持经济困难的研究⽣⼊学。
定向就业研究⽣不纳⼊本奖助体系。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奖助学⾦体系,以激励研究⽣努⼒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九、其他
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联系⽅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研究⽣院
招⽣电话:(024)62215806
电⼦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官⽹:https://www.symc.edu.cn/
研究⽣院⽹址:https://yjsjy.symc.edu.cn/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街146号
邮编:11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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