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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公卫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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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ky123 发表于 2020-12-8 18: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根据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安排,为保障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兰州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公共卫生学院成立复试小组,对考生专业基础和素养、外语交流、思想政治和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
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技术保障、纪律检查监督以及疫情防控工作等,由学校相关部门配合学院行政办公室和纪律检查小组等具体负责实施。
招生计划:在复试前面向考生公布,请关注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网站。
二、调剂政策
(一)调剂原则
1.申请我院调剂复试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2020年有关调剂要求和《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2.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专业的毕业生。
3.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4.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5.学科门类要求:原则上不跨学科门类,并在统考科目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报考学术型有关专业的考生,在符合调剂要求情况下,可调入公共卫生硕士专业;报考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各专业。
(二)调剂需求
1.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00403)需调剂。
2.卫生毒理学(100405)需调剂。
3.公共卫生硕士(105300)需调剂。
(三)调剂优惠政策及程序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与录取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
(二)全面考察、科学选拔、注重能力、身心健康;
(三)以人为本、严格规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四、复试对象
所有初试成绩符合我院复试分数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及符合我院调剂要求并已确认参加复试调剂的考生(具体以学院网站公示复试名单为准)。
(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可根据个人志愿于2020年5月10日下午17:00前向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并填写《第一志愿报考学术型研究生上线考生调剂公共卫生硕士申请书》(见附件1),经本人签字拍照或扫描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gwsxy@lzu.edu.cn,直接参加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复试。
(二)参加学术型各专业复试的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次录取。
(三)第一志愿报考公共卫生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学术型专业参加复试和录取。报考和所有调剂参加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根据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次录取。
(四)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五、复试形式与内容
经公共卫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讨论和评估,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拟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部分组成,学院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使用“钉钉”。
六、复试资格审查
(一)时间与要求:请一志愿上线考生将复试材料务必于2020年5月11日下午17:00前,将所有材料统一合成为一个pdf文件,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gwsxy@lzu.edu.cn,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复试材料.pdf”;经我院审核通过且同意参加复试的校外预调剂考生于5月12日中午12:00前提交复试材料,要求与一志愿上线考生一致。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材料(均提交原件的PDF扫描件或照片):
1.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材料提交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附件3)等(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在报到时还须提供其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3.“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还须递交户籍证明、民族成份证明和定向地区或工作单位同意定向培养书面证明。
定向培养书面证明:对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考生,由同意定向培养考生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出具;对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对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其报考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书面证明。
6.被列为“国防生”计划的考生,还须出具驻推荐学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7.享受照顾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且本科毕业4年(同等学力考生毕业6年)及以上)的考生,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已经在兰州新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简称兰州“四区”)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志愿去兰州“四区”工作的应届本科生,在复试时提供兰州“四区”管委会和具体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身份证明。
9.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相关人士激励措施的工作指南》(教人司〔2020〕41号)的通知精神,2020年我校将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考生(援鄂、获市级以上表彰、参与定点医院防疫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自愿提供其他证明考生研究潜能的材料,如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以及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补充材料。
以上有关证件、证明不全的资格审核不合格,不准参加复试。
(三)复试费用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在复试前一天完成缴纳复试考试费50元/生,该费用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扫码支付(二维码见附件4)。复试考试费缴纳后不再退还,未交费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拟复试名单公布后即可缴费。
七、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定于5月16-17日进行,详见后续通知。
复试由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两部分组成。
(一)面试:包括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预防医学》和《卫生统计学》面试环节,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八、复试流程
(一)复试前工作流程
1.学院将于5月12日公布各专业复试面试时间、复试组工作人员钉钉号。考生5月14日前务必向本人所在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的钉钉账号发送好友验证信息(“复试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提前主动添加工作人员为钉钉好友。
2.添加好友后,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对复试考生进行线上身份验证和考前培训,向考生发布复试平台考生操作指南,讲解面试流程及注意事项、设备使用方法等具体细节详见附件5。
3.各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在复试面试前1-2天进行网络测试和复试模拟预演等工作,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工作人员逐一筛查复试考生在线状态,提醒考生保证设备电量充足;工作人员通过手机联系未进入网络的考生,了解原因,视具体情况处理。
4.面试当天,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钉钉”平台,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候考,并主动配合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摄像头旋转360度,进行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工作。面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5.通过身份核验的考生接受复试组工作人员发送的视频面试邀请,进入视频面试室,严格按照面试流程开始进行复试。
6.考生着正装参加复试面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
1.复试考生身份核验
2.复试安排
面试:分为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学院提前准备面试题库,由考生自行抽题后作答,面试小组成员可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提问。
面试流程:
1)考生进入面试室,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完成身份验证,进行不超过1分钟的自我介绍。
2)面试开始后,由专业复试组秘书指导考生抽取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试题,复试组成员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3)由专业复试组秘书指导考生抽取专业试题并进行回答,复试组成员引申提问进行专业面试。
4)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方面的考核。
5)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由工作人员安排下一位考生进入面试室。
7)面试结束后的考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如有违反将取消考生复试成绩。
8)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9)专业复试组秘书对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填写《兰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表》,交学院妥善保存。
10)同等学力考生在综合面试后加试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11)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如出现突发技术故障,影响复试工作正常进行的,由面试组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复试安排或复试内容。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行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12)学院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队伍做好复试过程的监督检查。
3.复试注意事项
1)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2)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3)复试过程中务必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5)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务必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麦、耳饰。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8)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级秘密。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考生复试成绩,并由相关部门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4.复试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
复试成绩=面试成绩×8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20%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四)拟录取名单
根据总成绩排名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出现以下情况将不予录取:
不参加复试者。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注:学校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在一个月内须与学校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六)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等形式对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七)导师确定
考生可登录兰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官方网站提前了解学院各位导师的基本情况和研究方向,拟录取后按照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
(八)对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且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学院网站(网址:http://sph.l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名单及复试成绩等信息。复试期间如有疑问通过以下方式联系:
(一)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931-8915106
电子邮箱:zhaonj@lzu.edu.cn
人:赵老师
办公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东区勤博楼4005办公室
(二)学院申诉电话和电子邮箱
申诉电话:0931-8912474
电子邮箱:wfy[url=mailtolzu.edu.cn]@lzu.edu.cn[/url]
(三)学校申诉渠道
申诉电话:0931-8912168
电子邮箱:yzb@lzu.edu.cn
研招办办公地点: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B304 室
十、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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