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一 招生计划 拟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5600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2800名(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拟招收攻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1100名。 二 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下述条件的同等学力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 a.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 b.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含英语四级)且成绩优良。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单独考试 单独考试考生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 2.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出具报考证明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法律硕士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满足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满足条件(四)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工作经验。 (六)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除符合条件(一)、(二)外还须为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全日制(五年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除符合报考条件外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八)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人员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报考的人员须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 报名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考生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的网上公告和报考须知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或不符合条件及相关政策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无效。 西安交通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6111)按规定接受符合下列要求的考生报名及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的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延安大学(含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陕西理工大学、宝鸡文理学院、榆林学院应届生除外,该校学生应选择其就读学校作为报名点)。 (2)报考我校的户籍在陕西或工作单位在陕西的往届毕业生。 (3)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艺术(135100)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名点报考。 (4)报考省外高校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应届生)。我校为非社会报考点,除以上考生外一律不受理其他考生报名。 外省考生报考我校按当地省级招生单位的规定选择报名点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将所需报考材料(详见报考条件)邮寄提交研招办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否则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无效。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时间、形式(地点)、所需材料及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有关通知。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配合考点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未经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者,报考无效。 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 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科目代码为5xx的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五 复试 复试时间:2021年3月中旬。 1.复试工作由学院(部、中心)组织,复试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相关学院(部、中心)网上通知。 2.同等学力人员(除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自学校分数线发布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加试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并取消录取资格。加试按所报考的学科门类进行,考试科目另行通知。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人员自学校网上公布分数线三日内自行来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六 体检 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组织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 录取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 相关费用 (一)学费标准 2021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详见学校有关公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协议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金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新生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绿色通道等。 学校统筹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和新生奖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当年不得享受学业奖学金。社会奖助金依据设奖人的意愿进行奖励,可以与国家奖学金或者学业奖学金兼得。新生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奖学金或学业奖学金兼得。 详情请查阅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gs.xjtu.edu.cn)相关文件。 九 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公寓住宿,住宿标准按照学校财务处每年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校在满足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住宿需求的前提下,对非全日制研究生施行申请住宿制,住宿费标准按照协议执行。 十 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不实、考试舞弊等行为的,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 其他说明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各学院(部、中心)推荐免试接收、报考生源及激励计划和各类专项计划等情况在录取阶段调整各院招生人数;学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上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上一年度全国统一考试(含单独考试)及推荐免试录取人数。 2.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生章程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学校推免章程的规定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整个接收流程,未按学校章程申请的视为放弃我校申请资格。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3.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3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2-5年。 4.学术学位研究生一般按硕博贯通模式培养,参见《西安交通大学学术型硕士博士贯通式培养实施办法》(西交研〔2017〕93号)文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按协同培养育人项目培养,行业企业全程参与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目前已经与华为、百度等世界知名企业开展了合作,并在苏州、青岛、深圳、广东等地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 5.录取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原则上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学习期间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安排学校宿舍,不享受奖助金,收费按协议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8.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继续招收强军计划研究生,具体相关政策以教育部及有关部门文件为准。 9.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往届试题。 10.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或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11.其它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十二 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北门内东侧招生楼 电话:(029)82668329 传真:(029)82664655 邮箱:yzb@xjtu.edu.cn 网站:http://yz.xjtu.edu.cn 邮编:71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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