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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批次调剂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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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ky 发表于 2023-5-8 20:4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北医科大学2023年统招硕士研究生一批次调剂通知发布时间:2023-04-06   浏览次数:3660
一、一批次调剂报名时间
我校第一批调剂志愿系统对外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22:00—4月7日12:00(14小时)。一批次调剂空缺专业名额详见附件一,表中缺额计划数仅供参考,后期我校可能会根据各学科生源情况再进行调整。
二、一批次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公布
我校一批次调剂复试名单公布时间预计为2023年4月8日。
三、一批次调剂考生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将采用线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过程包含报到、资格审核、复试考核等环节,具体实施由负责复试的各二级学院通知考生,二级学院官方网址、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二。一批次调剂复试拟定安排如下:
日期
时间
地点
内容
备注
4月10日
(周一)
14:00-16:00
线上
心理测试
详见附件三
4月12日
(周三)
8:30-12:00
由各学院指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1、复试报到、资格审核
2、提交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应届考生持学生证或在校证明)审核资格。请参加复试的同学务必加入复试qq群:1群:895263489;或2群:375468173
14:30-21:00
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主教学楼(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后续相关通知)
专业课笔试
持初试准考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入场。
4月12日-13日(周三-四)
由各学院指定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专业组面试、技能考核
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我校预计于2023年4月12-13日开始一批次调剂复试,请相关考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调剂原则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应报名手续,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二)每位调剂考生调剂同一批次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区分院系所的只能选一个院系所的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无效报名。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试卷一致)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科目不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依次按照考生学业背景、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顺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受或不接受复试通知,将按相关政策依次顺延申请调剂考生。
(五)考生报考我校调剂复试,调剂成功并通知其参加复试时,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或拟录取后放弃录取者,基于诚实守信原则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六)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为拟调剂专业相关知识。
(七)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在规定时间通过研招网发放拟录取通知,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该招生资格将自动顺延。
(八)我校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待我校本批次调剂系统志愿填报关闭后再统一查看考生调剂志愿,并剔除无效报名志愿。
(九)我校将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分批发出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内具体要求为准)进行网上确认复试操作;否则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在此期间,如考生调剂志愿发生变化,其原填报志愿视为无效报名。
五、调剂报名条件
(一)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1**)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三为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的考生,优先接收本科为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五)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各专业优先接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六)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专业与调剂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中对A类考生的要求。
(七)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原报专业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应包含调剂我校对应专业的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其中初试统考外语应为英语一。
(八)科目三为统考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考试科目为同一统考科目的考生调剂。
六、调剂资格审核
(一)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按照不同类别,需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具体要求及相关表格同一志愿考生,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复试前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二)已参加过我校2023年一志愿复试的考生用原材料再次提交即可。
(三)已参加其他学校2023年一志愿复试,并已进行思想政治审查的,如暂时无法提供我校政审表的,可先用他校政审材料代替。
七、调剂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调剂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同一志愿考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请加入学校复试工作总QQ群(1群:895263489;或2群:375468173),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加入并随时关注群内信息。
参加复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以便在复试时进行身份认证。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准时报到并参加复试,未报到或未参加复试者按放弃复试处理。
八、调剂注意事项
(一)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4月10日前与我校联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核实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二)考生复试过程中不允许主动透露姓名信息。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后须按要求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考生所在单位盖章,丙方考生本人签字),否则不予按定向录取。
(四)在复试阶段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以及入学后发现其在入学考试等阶段有舞弊行为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基础医学(再生医学)为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收费及详细介绍见附件四,报考该专业的调剂考生需提前了解该专业的相关情况后选择报考。
(六)被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按要求体检。考生须达到教育部及我校制定的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及导师的选择。我校目前拥有16所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住培基地,分四个临床医学组招生(基地简介详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右下方-住培基地相关内容),具体选择程序如下:
1.住培基地的选择:考生被拟录取后,关注研究生学院官网通知,等待双选系统开放,系统开放后,考生首先进行住培基地的选择。研究生学院将公布各住培基地(医院)内各专业的招生名额,考生在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所包含的住培基地(医院)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入学总成绩综合考虑后自由选择,如选择人数超过住培基地招生人数,将根据拟录取的临床医学组内同一专业考生的入学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专业课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组面试成绩、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选择临床组内所包含的住培基地。
2.导师的选择:考生确定住培基地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双选系统,再与所在住培基地内的导师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八)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照《河北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联系方式:0311-86266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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