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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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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3-4-28 19: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本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为强化复试在硕士研究生录取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效的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与发展潜力,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保证录取质量与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全程监督,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及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3、坚持科学考察,全面考察并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和思想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学术标准,确保生源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坚持客观评价,录取结果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统筹。
成立防疫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协助提供复试面试教室场地、仪器设备调试工作;负责协助做好复试期间保密、校园安全稳定及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复试考场教室视频监控设备正常运转;保障复试期间水电正常供应。
由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监察小组。
牡丹江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晓峰
成 员:王和仁 邢 健 刘兰涛 许丹凌 李彩娟 李 丽
杨丽丽 郎玉玲 袁晓环 翟凤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刘兰涛
成 员:冯文旭 洪 娟
防疫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晓峰
副组长:朱晓冬
成 员:于 情王 芳王俊林 李子兰张天韧
胡文华 郭尚福
各招生学院分别成立由学院负责人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工作安排和应急预案,复试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本部门网站公示,同时还应向纪检监察部门做好重大事项报备工作。
三、复试的资格审查、复试的分数线
(一)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接受严格的资格审查,对学生身份信息根据报考库、学籍学历库、居民身份信息库、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库采取“四比对”严格检查,对学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核实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查证,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初试考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三代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等)。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
4、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下载《考生诚信承诺书》仔细阅读并手写签字承诺。
7、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对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发现伪造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以上材料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复印件。
(二)复试分数线
1.生物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38        38        57        57        279
2.医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39        39        117        --        296
3.工学专业复试分数线
思想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38        38        57        57        273
4.105118麻醉学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1:1.5,复试分数线326(含);
5.105124超声医学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1:1.5,复试分数线307(含);
四、复试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形式
按照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指示,结合牡丹江地区及我校实际情况,决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以现场复试与线上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以现场复试形式为主,以线上远程复试为辅,相同轮次复试形式保持一致。
(二)复试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担任本单位复试工作组组长,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复试工作。
1、遴选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复试笔试命题阅卷组和复试面试专家组。参加复试各环节工作的人员均需签订保密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笔试命题阅卷组按照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设立,负责本学科复试笔试的命题、阅卷和评分标准制定工作,小组成员数量由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组按需确定,鼓励题库出题和专家组联合命题。
3、复试面试专家组可按照面试工作需要分为若干组,专家组负责复试面试工作,每组应设有组长主持本组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应是研究生导师,人数不得少于5人,面试过程中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任何人不得改动。
4、各复试面试专家组还应另设专职复试秘书,配合组长开展工作,并做好成绩的统计和记录工作;采取网络复试时负责远程复试系统的运行,协助组长审核认定考生身份,组织考生候场、进场复试,以及整理复试评分和记录考生作答情况。
5、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保证复试期间考生和复试专家在“双盲”的状态下完成复试全流程,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6、复试面试试题应满足复试需要,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不同轮次间试题不应重复。复试面试应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复试面试应采取随机题目的考核方式进行,随机题目应提前命制若干套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题目,使用过的题目应妥善保存不再使用。
7、加强复试专家组及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通过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明确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工作行为,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
8、做好考生考前的政策咨询和纪律宣讲工作,强调复试考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网上远程复试考前应有专人对考生所在场所进行检查,符合标准方可参加复试。
9、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10、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工作安排
复试分为专业知识笔试、外语能力笔试、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面试四部分,各招生学院负责组织招生学科开展复试工作。
1、专业知识笔试
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题型建议为主观题。其中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的笔试试题需增加实践技能考核的题目,分值为30分。各招生学院自行拟定考察科目、题型、题量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后随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一同公示。试卷命题由各招生单位安排命制,研究生处负责印刷和组织考试。评卷工作由各招生单位推荐的阅卷人员集体评卷。
2、外语能力笔试
外语能力笔试满分为50分,题型和题量由外语教学部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试卷命题由外语教学部安排命制,研究生处负责印刷和组织考试。评卷工作由外语教学部推荐的阅卷人员集体评卷。
3、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核时间全程不低于20分钟。面试将对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人文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礼仪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由招生学科复试工作组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在本单位网站对外公布。
4、外语能力面试
外语能力面试满分50分,与专业课综合素质面试同时进行,各培养单位在组建复试面试专家组时应充分考虑外语听说能力面试的需求,如有必要可与外语教学部联系聘请专职外语面试考官一到两人参与外语听说能力面试。面试内容原则上应分为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两部分。
(四)网络远程复试相关要求
1、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组织工作
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专家组成员全员到校集中参加工作,各招生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应提前做好、做细准备工作,参照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做好防疫工作和复试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同时,各招生学院应准备备用复试场地和备用复试面试专家组,保证复试期间遭遇突发疫情时可以整体替换,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2、做好网络复试硬件设备和平台软件的调试准备工作
复试采用钉钉云复试进行远程面试,腾讯会议作为备用。为了保障网络面试的安全、稳定、顺利进行,各招生单位应提前做好网络、供电等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技术问题,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保障复试过程万无一失。如遇特殊情况,面试专家组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同时应准备备用电脑、摄像头等设备并提前调试完成,在网络复试过程中保持正常运行状态,保证网上复试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又一时无法解决时,可立即启用备用设备。
3、做好网络复试考生参加网络复试的指导工作
招生学院帮助考生提前熟悉在线复试系统操作流程并提前进行在线复试模拟演练。对未能参加演练的考生,要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做好记录。对因生活条件限制缺少复试相关设备的考生,各招生学院应尽可能予以帮助,使其顺利参加复试。考前提醒考生准备备用设备,当使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迅速启用备用设备,防止中途断网。同时,强化人性化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帮助考生解决网络复试各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
复试过程中如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要安排专人立即联系考生了解情况,如果考生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但需变更当前考试题目重新作答;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延后或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五、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由专业知识笔试、外语能力笔试、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面试四部分,满分300分。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并上网公开。
六、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和调出。调入前提为符合A类地区初试资格线且招生专业一志愿合格生未满,调出前提为符合调入地区分数线。
(一)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其第⼀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对应学科门类A类地区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报名参加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应为“普通全日制”,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3、报名参加调剂考生应为本科学历(包括全日制专升本),不接收专科学历考生的调剂申请。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类别)调剂。
(二)调剂办法
1、调剂复试比例不低于1:1.2,即每个调剂名额对应至少给两名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2、在我校发布的调剂通知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凡是达到我校调剂分数线的考生可以通过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报名调剂我校。
3、每轮调剂时间截止后,由研招办工作人员对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籍、学历信息验证,将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
4、根据各专业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比例,在复试备选库按照初试分数由高到底依次发送复试通知。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参加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当出现放弃复试资格的考生时,则在本专业复试备选库中顺序递补考生继续发送复试通知,直至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数量满足调剂复试比为止。
6、各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绩整理报研究生处。
7、研究生处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
8、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七、复试通知
1.由研究生处统一发放《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考生可关注我校网站了解相关情况。通知书内容应包括考生参加复试科目名称、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地点等;复试通知也会由研招网初试报名系统消息通知方式发出。
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以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示为准,不做其他通讯方式单独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通知以调剂系统内通知为准,亦不采取其他通讯方式单独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2.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请按本办法的第三条准备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并到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填写并打印《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表》和《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思想品德考核表》。材料准备完成后统一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到研究生指定邮箱并同时发送专业所在学院指定邮箱(后附)。
八、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复试成绩低于以下标准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
(1)专业知识笔试、专业能力面试低于50分;
(2)外语能力笔试、外语能力面试低于25分;
2、加试成绩不足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3、在复试中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要求的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本年度牡丹江医学院只招收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能正常参加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予录取。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研究生处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备案。
九、信息公开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我校执行国家规定招生录取全程所有信息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开公示。特别是对复试方案、调剂方案、调剂专业、调剂名额、破格复试、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进行公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到各授权学科所在招生学院的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全面、有效地监督复试工作过程,对复试工作不规范的方面及时给予纠正。招生学院安排纪检人员参与在线面试或指定专人参与在线面试,履行监督职能。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专家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并提交网络平台,管理员全程监管考生复试并做好过程记录。最终录音录像资料由研究生处保存。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公布复试成绩后的一天内,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以进行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在复试工作前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内容包括:
1、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采取阅读考生的材料的方式进行,从而掌握考生在攻读硕士研究生以前的政治表现、思想情操和工作等情况。
2、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因此对通过复试拟录取者,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调往我校研究生处,再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负责人集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3、人事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复试合格考生,根据相关文件,考生应于复试后到研究生处网站下载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并于规定时间前返还所在单位审批同意的协议,最终录取形式以协议为准,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责任自负。
十二、录取
1、按照教育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根据复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待录取。对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根据实际情况并请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同意后,学校内部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数可作适当调整。
3、根据待录取名次顺序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并依据确认情况依次录取。
4、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教育部批准才能进行录取。
5、我校将按照2023年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考生录取类别及学费收缴。
6、学校确定录取后,将尽快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同意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体检
所有考生录取前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对患有重病、传染病、精神病或未参加统一体检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处网站:http://www.mdjmu.cn/yjsc/
2、联系电话及联系人(传真):0453-6984041 13204533245
3、联系人:冯老师
4、邮编:157011
本方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并报黑龙江省教育厅备案。
牡丹江医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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