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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卫灿|调剂通知 |汕头大学| 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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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3-4-1 16: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卫灿|调剂通知 |汕头大学| 校外】


【调剂专业】
公共卫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专业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 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分数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9. 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的其他条件要求。


【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4-86503863
联系邮箱:ychuang11@stu.edu.cn


【信息来源】
http://www.gs.stu.edu.cn/list/11/post/ebe6c5f9-e086-4a0d-95b2-3c28acbe2b5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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