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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汕头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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揽辔澄清 发表于 2020-6-19 14: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汕头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方案
(2010年1月5日更新)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调人才培养与公共卫生实际需要相结合;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管理能力。

完成学位课程
    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实行学分制管理。对于全日制学生,理论学习以集中授课为主;对于非全日制学生,理论学习采取定期集中授课和网络教学相结合的方式。教学方法采取启发式与研讨式相结合的模式,强调案例教学、模拟训练及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
(一)课程设置原则
    根据MPH的培养目标,兼顾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由MPH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课程设置和考核办法,报研究生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二)学位课程
【公共课】
1.政治理论(包括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卫生统计学
3.英语
4.医学文献检索和网络资源利用

【专业课】
1.多元统计分析
2.现场流行病学
3.职业医学进展
4.环境卫生与环境医学进展
5.营养与食品卫生进展
6. 卫生事业管理
7. 卫生政策分析
8. 社会医学(含健康教育学)
9.医学研究的数据管理与分析
10.现场调查技术
11.卫生法学与卫生监督学
12.公共卫生案例分析(专题讲座,包含环境毒理学领域的案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内容)
13.文献综述(按不同专业方向)
14.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15. 组织行为学
选修课
1. 卫生经济学
2. 伤害流行病学
3. 职业工效学
4. 环境污染物检测
5. 儿少与妇幼卫生学进展
6. 社区医学
7. 社会心理学
8. 生殖健康
9. 妇女儿童保健学
10. 食品安全监督
11. 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
12. 管理理论前沿专题
13. 医疗纠纷解决专题

确定MPH专业方向
    MPH研究生在入学后六个月内根据以往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确定调查研究方向,并由学校根据不同专业方向选定学校导师和现场导师。

公共卫生社会实践
    坚持公共卫生社会实践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在校期间安排至少一个月时间去我校MPH联合培养基地(汕头市CDC)进行现场社会实践,以了解我国公共卫生机构、体制、工作范畴、任务职责、管理形式、卫生服务需求等现状及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并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现场实践报告,计5学分。

(四)中期考核
    集中评价学生前期课程学习和实习成绩,计算累计学分,达到要求者集中组织不同专业方向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形式和时间由学校导师和现场导师协商后统一安排,原则上在第二年上半年完成。考核地点在我校MPH联合培养基地进行。MPH教育中心和研究生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参加中期考核的人员,除学校导师和现场导师外,应有学校主管领导和公共卫生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五)导师指导
    我校实行学校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方式。学校导师应具备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或行政管理专业公共卫生政策方向硕士导师资格。现场导师由从事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经验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者担任。现场导师的聘任由MPH联合培养基地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MPH教育中心和研究生学院审核后由研究生学院正式聘任。

(六)学位论文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工作,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应深入基层现场,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社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或卫生事业管理政策的制定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设计调查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2、论文形式可以是一篇质量较高的现场调查报告,可以是针对存在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研究设计方案,或者其它相关研究论文;
3、论文应反映作者运用所掌握知识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方法;
4、论文结果应对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
5、鼓励学生有一篇论文在统计源刊物发表,或参加各类学术会议交流。

(七)论文评阅与答辩
    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原则上由学校导师通过二级学科提名,报公共卫生学院审批。评阅和答辩要求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参加论文评阅和答辩的专家应包括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成员。

(八)学位授予
    学位申请者按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公共卫生的现场实践,完成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学位要求者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汕头大学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工作实施细则
为不断改进和完善我国医学学位制度,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文件(学位【1998】5号、学位【2001】9号、学位【2001】97号)精神,设置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现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总则
一、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我校自2010年开展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
二、 为确保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授予质量,加强组织领导与管理,成立由主管院长、研究生科、预防医学系、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专家组成的汕头大学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 为贯彻有关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工作的文件精神,从我院的实际出发,由研究生科和预防医学系共同负责制定公共卫生硕士(MPH)培养方案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细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分期分批建立以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基础的公共卫生硕士(MPH)联合培养基地,以确保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质量。
实施细则
一、 授予学位名称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其中文正式名称:公共卫生硕士;英文名称:Master of Public Health(简称MPH)。
二、 招生对象及入学考试办法
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热爱公共卫生事业,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 授予学位的标准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公共卫生事业服务;
2. 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并掌握现代公共卫生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
3. 掌握公共卫生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的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现问题并运用所学的理论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
4. 熟练掌握流行病学和卫生统计学的知识及本学科的技能和技术,能独立处理本学科的问题,具有现代公共卫生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 掌握英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
6. 在学期间,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公共卫生学位委员会认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论著一篇以上(含一篇),且必须注明汕头大学医学院MPH中心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导师为共同作者或通讯作者(具体参见《汕头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发表的有关规定》);
7. 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完成具有一定理论或应用价值的专业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四、 学习年限
一般为3~4年,其中在校理论课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五、 培养内容与要求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强调科研能力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目的在于培养公共卫生领域的复合型人才;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 完成学位课程
1. 课程设置原则
根据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兼顾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由公共卫生学位委员会决定课程设置和考核方法,报研究生处批准备案。
2. 学位课程
设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
类别
学位课程
学时
学分

公共必修课
5门
(11.5)
自然辩证法
30
1.5

科学社会主义
24
1

英语
72
4

医学统计学
54
4

医学文献检索和网络资源利用
24
1

专业必修课
10门
(26.5分)
流行病学
54
3

卫生经济
36
2

组织行为学
18
1

卫生事业管理与政策分析
54
3

科研设计与论文写作
24
1

公共卫生专题系列讲座
24
1

管理学原理
27
1.5

文献综述(按不同专业方向)
 
3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
 
3

学位论文
 
8

选修课
(8门)
(共8分,必须修满6分)
医学研究的数据管理与分析
18
1

多元统计
18
1

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
18
1

现场调查技术
18
1

环境污染物监测
18
1

社会心理学
18
1

医院管理
18
1

医疗纠纷解决专题
18
1

合计
585
46
3.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管理,需修满46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全修11.5学分,专业必修课全修26.5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修满6学分。学位课程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完成。
(二) 专业方向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六个月内根据以往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确定研究方向,并依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学校导师和现场导师。
(三) 社会实践
坚持公共卫生社会实践与现场教学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安排大概一年实践赴我校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现场社会实践,以了解我国公共卫生机构、体制、工作范畴、任务职责、管理形式、卫生服务需求等现状及亟待解决的公共卫生实际问题,或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课题的现场调查等工作,并完成一篇不少于3000字的现场实践报告,记3学分。
在每次社会实践完成后,要求学生都要完成一篇实践报告。
(四) 考核
集中评价学生前期课程学习成绩和社会实践情况,计算累计学分,达到要求者集中组织不同专业方向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考核地点根据学生来源地区的情况,可按就近的原则分片在联合培养基地进行。公共卫生硕士教育中心和研究生处共同组织参加中期考核的专家,除学校导师和现场导师外,应有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指导委员会的专家参加。
1. 学位课程考核  以闭卷考试方式为主,对于以应用为主的课程,则可以采用开卷考试、综述、调研报告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
2. 中期考核  第二学年第一学期,组织专家对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中期综合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学位课程学习情况、科研工作灯,中期考核还须与研究生的开题报告相结合,对其文献阅读、选题目的和意义、相关学科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价。
3. 研究记录  整个学位论文工作中的实验数据,或课题开展过程等要详细记录在科研原始记录本上。
(五) 导师指导
我校实行学校导师与现场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的方式。学校导师应具备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现场导师由从事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际经验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者担任。现场导师的聘任由公共卫生硕士(MPH)联合培养基地根据条件提出候选人,经公共卫生硕士教育中心和研究生处审核后由医学院正式聘任。
(六) 学位论文
参加科研工作,撰写学位论文是培养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掌握科研基本方法和独立进行科研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一般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完成选题工作,第二学年第二学期正式进入调研和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学位论文完成周期不得少于1年。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论文工作,应结合公共卫生的实际需要进行选题,突出课题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论文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选题应紧密结合公共卫生工作的实际,深入基层,对某些亟待解决的社区公共卫生、预防医学和卫生事业管理政策的制定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订、设计调查方案,收集资料,在现场实践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
2.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一篇质量较高的现况调查研究,也可以是针对存在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或者其他相关研究的论文;
3. 学位论文应反映作者运用所掌握知识进行调查研究和分析公共卫生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改进方法;
4. 学位论文结果应对公共卫生实际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七) 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学位论文的评阅和答辩原则上由导师提名,报学院审批。评阅和答辩要求执行学校有关规定,参加论文评阅和答辩的专家应包括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成员。
(八) 学位授予
根据培养计划要求,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全部学位课程,并获得至少46学分,完成相应的现场实践;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论著,汕头大学医学院为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导师为共同作者或通讯作者;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并送有关专家盲审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学位论文要求2名以上(含2名)专家评阅,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中如有一位专家签署为建议修改后答辩、或不同意答辩,本年度将不能进行答辩,返还论文需交予导师重新审核,待学院补充、修改后,参加下一年度的论文评阅及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人组成,其中至少3为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或科学学位研究生导师,1位校外专家。导师不作为其所带教研究生的答辩委员。
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经院、校两级学位委员会讨论,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相应学位要求者方可授予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
六、 经费
1. 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的培养费标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以当年具体收费标准为准)。
2. 攻读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期间,研究经费、差旅费、食宿、教材等所需费用由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单位支付。发表论文符合我校有关规定,且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的杂志发表文章,由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核实和主管院长签字后到学校财务处报销部分版面费。鼓励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研究生发表SCI收录论文,同时可作为授予硕士学位研究成果方面的条件,并酌情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 组织管理
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培养工作在学校公共卫生硕士(MPH)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指导下开展,由研究生和学院具体负责,并协调各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此项工作。
本细则及其它未尽事宜由汕头大学医学院和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研究生处
O 一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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