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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杭州市滨江区社会发展局疾控招聘特岗人员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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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12-6 14: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本次招聘工作共招聘疾控特岗专聘人员10名,岗位分为卫生检验岗位、公共卫生岗位,其中卫生检验岗位3名,公共卫生岗位7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杭州市滨江区社会发展局疾控特岗专聘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能规范执行政府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分配,恪守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国内高校学历学位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有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社保证明);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受过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记录的(包括但不限于受到刑事处罚);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录用)合同的;
(5)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6)曾参加过邪教组织或活动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招聘公告发布、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每日9:00-11:30,14:00-17:00接受报名,逾时不予报名);
报名地址:滨江区钱塘春晓大厦6楼602会议室(滨江区春晓路580号)
报名材料:
(1)《2021年杭州市滨江区社会发展局疾控特岗专聘人员招聘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个人页);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佐证材料:国内高校学历学位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6)工作经历证明(社保证明);
(7)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格证书等,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8)《健康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3)。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如报名及审核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任一条件的;
(2)报名材料不齐的;
(3)伪造、提供虚假信息的;
(4)符合本公告前述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比须达到3:1,不足3:1的,招录计划按比例核减,如报名人数不足导致招录计划被取消的,涉及该岗位的相关考生不再改报。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面试前5天内以短信形式告知,报名时请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应聘者收到短信后,须在面试前一天中午12点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在规定时间外确认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2确定体检对象。出现成绩相等时,再加试一轮面试。

(三)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放弃)的,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的1:1确定考察政审对象,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了解,并出具考察意见。
在考察程序中,出现放弃、淘汰或取消资格等情况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只安排一轮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杭州高新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予以录用的决定。
被录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存在伪造、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实行递补。

(六)录用
录用人员由杭州高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国有企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实行一岗一薪,年薪18万起,薪酬与工作绩效挂钩,次年薪酬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报考前28天内有境外或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但无法提供完成相关管控措施证明的伴或不伴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二)“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考生,没有上述流行病学史但14天内出现过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有资质的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三)仍在隔离治疗期或者定期随访期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密切接触者、尚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四)所有参加现场报名人员需据实申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详见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面试。
(六)参加现场报名、面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防护口罩,并全程佩戴口罩。
(七)考生应当服从疫情防控要求和报名、面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外出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已录用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招聘考核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滨江区社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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