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作者:陈刚 发布时间: 2023-03-28 15:51 浏览次数:5202
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我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渝教招〔202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共卫生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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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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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需调剂专业具体计划根据一志愿复试拟录取完成后陆续在公共卫生学院官网公布,请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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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招生名额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22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14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6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100405 卫生毒理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1004Z1 ☆卫生检验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8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1004Z2 ☆卫生事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公共卫生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
公共卫生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不区分研究方向 10
(需调剂)
公共卫生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不区分研究方向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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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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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工作内容
3月28日左右 第一志愿复试考生于学校规定时间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选择院系,所有考生(包含报考仅在一个院系招生的专业的考生)均须选择学院
4月2日
9:00-16:00 第一志愿考生到学院报到,提交报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到地点:重庆市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东南门进校,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16会议室
4月3日-4月4日 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并在学院官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025200 应用统计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4月3日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03会议室
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100405 卫生毒理学
1004Z1 卫生检验学 4月3日 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16会议室
1004Z2 卫生事业管理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2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4月3日 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二楼1210会议室
105300公共卫生(一组) 4月4日 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03会议室
105300公共卫生(二组) 4月4日 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16会议室
105300公共卫生(三组) 4月4日 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210会议室
105300公共卫生(四组) 4月4日 8:30-18:00地点: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107会议室
4月7日-4月20日 上报调剂信息,完成调剂复试工作(调剂复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4月28日前 完成硕士招生工作,报送拟录取名单、复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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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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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时间:4月2日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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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地点:重庆市大学城中路61号重庆医科大学缙云校区东南门进校,兰苑1栋公共卫生学院三楼1316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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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流程:所有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带上复试材料到1316会议室,现场设置好各专业报到处,各位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到相应的报到处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到结束后在报到单上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提前电话联系学院研究生管理科陈老师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848778、1858128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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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请考生带齐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纸质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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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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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准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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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面(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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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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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届生提供学生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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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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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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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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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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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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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定向就业考生提供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到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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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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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交本人签字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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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缴纳复试费(按研究生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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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复试前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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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复试内容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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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方式:采取线下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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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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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②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③科研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 采用现场测试。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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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情况;考生在4月2日到学院报到,提供报到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进行随机抽取复试次序,学院根据各专业选择人数提前准备相应人数的抽签数字号码,考生随机抽取一个数字号码(先报到先抽签),数字号码即为面试顺序号。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在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复试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一位考生面试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面试区,以此类推,请各位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面试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
4、面试试题:院系提前准备若干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序号,由考生在面试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面试完毕后考生退出考场,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
5、复试流程
考生根据复试时间及公布的复试地点按复试次序依次进入相应的复试考场,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复试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复试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面试问答等环节(考生进入复试现场,严禁在回答问题过程中透露本人姓名),考生面试完后退出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复试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复试期间,考生之间严禁交流复试内容,严禁建QQ、微信等网络群,一经发现取消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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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科研素质/临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学院应在二级学科(专业目录内分方向的,按方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五)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发送到指定邮箱:ggxy@cqmu.edu.cn 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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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研究生和导师互选工作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至9月底之前由学院组织。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3-68485778;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公共卫生学院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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