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肿瘤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肿瘤医院始建于1963年10月,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建立的四所肿瘤专科医院之一,集肿瘤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于一体,在国家肿瘤防治工作中发挥着龙头作用。在全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中连续2年位列全国肿瘤专科A级,中国医院最佳肿瘤专科声誉榜(复旦版)连续12年位列第7,国家疑难病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首批入选单位,医院牵头建设国家癌症区域医疗中心,努力打造浙江省“医学高峰”第一峰。2020年9月,医院与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共建2500张床位的浙江省肿瘤医院绍兴院区。医院正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向“国内标杆、国际知名、患者首选的研究型肿瘤中心”愿景坚实迈进。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医学所”)成立于2019年5月8日,由中国科学院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是浙江省重点引进和打造的生命健康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中科院医学所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围绕核酸分子医学、智能分子诊断与精准靶向药物、恶性肿瘤分子诊疗临床转化研究三个主攻方向,医学合成生物学、中医药分子医学、人工智能医学与主动健康三个前沿探索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布局,致力于建成集[url=]学科引领[/url]、产业孵化、人才培养于一体的世界一流科研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9个岗位358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等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3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学制一般应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5周岁”,专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含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在招聘平台直接查看审核结果。 除招聘博士的岗位拟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为规避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与对照《浙江省肿瘤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具备参加考试条件者应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示浙江省“健康码”绿码、“核酸阴性证明”、“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等防疫健康信息佐证材料,经现场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 2.笔试 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招聘人数10人以下的按1:10的比例、招聘人数10人及以上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及入围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4小时内在官网公示,同时短信通知考生。 符合条件的高级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 3.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计划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则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若计划招聘人数在5人以上的,则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调剂。面试工作结束后,将根据空缺岗位、应聘人员填报调剂志愿及其面试表现、排序等情况,安排岗位调剂。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09286(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71-88122505、88122506、88122554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159665 以上招聘信息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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