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简阳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试行)(2019年修订稿)》(简委发〔2019〕18号)规定及招聘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3家医疗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5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简阳市人才网、成都人事考试网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所属3家医疗机构招聘高层次卫健人才51名的情况见《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或拨打简阳市卫生健康局电话咨询。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国(境)外高校学习的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参加公开招聘。
三、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1年9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9月15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是指具体专业名称。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9月15日。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8.2022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9.简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实、详细、准确填写《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
(二)报名地点和时间
报名地点:简阳市人民医院、简阳市中医医院、简阳市妇幼保健院。
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0日。
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招聘单位现场报名时间如有变化,相关事宜将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变化情况,做好相应安排。
(三)资格审查原件校验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报名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同步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以下资料参加:(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2022年简阳市公开招聘卫健系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报名表》1份;(3)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5)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上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其中,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按附件3样式出具);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
(4)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未领到各类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核比选面试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考核比选
成立公开招聘工作组,考核比选工作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实施。具体考核比选时间、地点将通过“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另行通知。
考核比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
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进入考核比选人员成绩在面试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上公布。
六、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比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并按再一次的面试成绩排序。
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http://www.jysrc369.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专业、资格证、考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等。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比选面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程序报送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
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二)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执行。聘用人员符合我市引进人才规定的条件,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362
简阳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028-27028282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等相关问题,请拨打简阳市卫生健康局:028-27028288,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27028363电话咨询。
十一、特别提示
应聘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公招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资格审查、成绩公布、体检、递补等事项,在“简阳市人才网”(网址:www.jysrc369.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因报考者不及时、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各环节的考聘工作的,责任自负。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按《考核比选面试证》中的岗位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只对当次参加考试的岗位有效。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考核比选面试证》是考生参加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阳市卫生健康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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