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和《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2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人才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人才优先、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不超过45周岁;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因违规处于事业单位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三、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丽江市中医医院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1名(其中:丽江市人民医院4名,丽江市传染病医院3名,丽江市中医医院4名),招聘岗位、名额和具体条件详见附件(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22年第二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卫生人才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7月6日—7月15日24时。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考生按顺序扫描报名资料,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以“报名医院+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材料顺序为报名表(见附件)、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明、获奖情况和参加学生社团组织证明等岗位要求其他相关材料。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二)资格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后,由各用人单位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考生于应聘考试前持相关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招聘条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符合招聘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规培证明、医师资格证(执业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招聘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采取面试和考核招聘。如受疫情影响,也可采取网络面试等形式开展招聘工作。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学历和博士学历岗位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如报名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则采取面试加考核的方式招聘;其余岗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如个别岗位出现报名人数较多的情况,相应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采取笔试加面试和考核的方式招聘。 1.笔试 采用笔试加面试招聘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开考比例:笔试加面试的岗位,面试开考比例为1:2。直接面试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但面试成绩合格线不低于60分(含60分)。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场面试设5个考官(1个主考官和4个考官)。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 (4)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综合成绩计算:采用笔试加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采用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面试题进行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综合成绩的公布: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现场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考生现场确认。用人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3. 考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在报名结束后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考生。考生报名后须保持电话畅通,务必按照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二)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确定时间,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到丽江市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行业执业注册要求执行(传染病、精神病、云南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体检要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于在体检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人事(学籍)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单位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聘用审批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和云南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根据丽市人〔2006〕44号和丽市人〔2007〕57号文件要求,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岗位能力的考试考核。试用期满,考试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二)根据《执业医师法》等的规定,聘用到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须于三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职业)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限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根据聘用合同的相关约定事项解除聘用合同。 (三)人才政策待遇。根据《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等的规定,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才给予以下待遇: 1、医学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赠送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按在丽实际工作月数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分5年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 2、急需紧缺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工资待遇外,引进的急需紧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及相当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10万元,3年内免费提供60平方米左右人才公寓用于生活居住。 3. 以上人才待遇经单位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向市人才办申报兑现。引进人才在聘用单位的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四)疫情防控。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单位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消毒消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医疗保障等工作。应聘考生须按防疫要求自觉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五)纪律监督。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关于专项招聘的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咨询电话: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0888—5456735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0888-5116184 丽江市中医医院 0888-5329266 监督电话:驻丽江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0888 - 5457268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链接:http://www.ljhrss.lijiang.gov.cn ... 1766c571603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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