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浈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2-04-19 16:12:47 来源: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区委、区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非在职)且获得学士学位以上的卫技类专业技术人才; (二)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三)男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卫技类中级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大专类医学毕业生在乡镇卫生院连续工作满2年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卫技类专业人才(影像、口腔、中医、助产等紧缺专业参照执行)。 (五)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六)招聘对象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韶关市人才引进中违约且在限考期的。 3、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4月28日至30日(4月28日零时至30日24时)。 2.报名联系方式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电话:0751-8878520。 3.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间内把扫描件发送至浈江区卫生健康局邮箱(邮箱地址:zjq8872953@163.com),未到或超出报名时间发送至邮箱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资料要求:所有材料须原件彩色扫描(不接受照片),非原件彩色扫描的,一律视为无效报名资料。同时,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学历+学位+报考岗位(如张三+预防医学+本科+学士(非在职)+公卫医师)” 4、报名材料 (1)《2022年浈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4月30日。 (3)2021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护士资格考试、卫生专业初或中级职称考试,成绩合格但暂未拿到资格证的,可以凭有效成绩单原件或其复印件(经现工作单位或主管单位医政科验证)的扫描件和其他材料报名。 (4)有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5)等,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年限截至2022年4月30日。一是有基层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须同时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保险关系材料等;二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者,必须出具经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三是报考人员签订的《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5)。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6)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年版)》,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二是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报考人员签订承诺书(加按指模),并保证报名表所填的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自身承担因错误信息以及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核。 1、人员维度评分 按照《2022年浈江区基层医疗卫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维度评分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维度评分表》)对报考人员情况进行评分,从学历、职称、年龄、基层工作年限等方面对基本情况进行维度评分,满分为60分,按100%比例纳入最终成绩。 2、资格审核 根据《维度评分表》得分从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比例确定现场报考资格审核人选。如资格审核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审核的,将按《维度评分表》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具体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维度评分表》得分情况将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3.面试 (1)面试对象。现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根据《维度评价表》得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1:3比例的则按实际报名人数面试。如有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按《维度评分表》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分数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分数按4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3位)的比例纳入最终成绩。 (3)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名单、时间和地点另行在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sgzj.gov.cn/)人事招考栏公布。 4.成绩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人员维度评分(满分6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维度评分表》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维度评分表》得分仍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报考资格条件及报名表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五)公示与聘用 1.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比例确定双向选择对象,择优聘用。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入编手续。 2.招聘对象需签订在浈江区基层医疗机构服务5年以上的承诺书,其中在上级医疗机构的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算在内。不签订承诺书的不能办理入编手续。承诺后未完成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记录放入个人档案。 3.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实施动态考核,对于所有招聘人员入编后出现失职渎职、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等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放入个人档案。 4.体检合格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浈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5.如遇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聘用人员由浈江区委编办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同单位同类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浈江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751-8878520)。
韶关市浈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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