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学2022年硕⼠研究⽣招⽣章程及专业⽬录 时间:2021-09-15 发布:研究⽣招⽣办公室 点击:189259 吉林⼤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1946年,1960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学, 1984年成为⾸批建⽴研究⽣院的22所⼤学之⼀,1995年⾸批通过国家教委“211⼯程”审批,2001年被列⼊“985⼯程”国家重点建设 的⼤学,2004年被批准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学校,2017年⼊选国家⼀流⼤学建设⾼校。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下设51个教学单位,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学、历史学、理学、⼯学、农学、医学、 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学科门类;有本科专业139个,⼀级硕⼠学位授权点63个,⼀级学科博⼠学位授权点49个,交 叉学科博⼠学位授权点2个,硕⼠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博⼠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博⼠后科研流动站44个;有⼀级学科国家重 点学科4个(覆盖17个⼆级学科),⼆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4个。18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 ⼊全球前1%,其中2个学科排名进⼊全球前1‰。 我校具有“学⼠-硕⼠-博⼠”完整的⾼⽔平⼈才培养体系,师资⼒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欢迎⼴⼤考⽣报考吉林⼤学硕 ⼠研究⽣。 ⼀、招⽣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收硕⼠研究⽣7860⼈左右(含统考⽣、推免⽣、医学5+3⼀体化和各类专项计划考⽣),其中全⽇制硕⼠研 究⽣6760⼈左右,⾮全⽇制硕⼠研究⽣1100⼈左右。各学院的招⽣计划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由学校招⽣⼯作领导⼩组研究确 定,详见《吉林⼤学2022年硕⼠研究⽣招⽣专业⽬录》(招⽣⼈数含推免⽣及医学5+3⼀体化学⽣)。专业⽬录内各专业的招 ⽣计划仅供考⽣参考。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计划、推免⽣录取⼈数(含医学5+3⼀体化转⼊ ⼈数)、⽣源质量、统考⽣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整体情况对各院系所的招⽣计划做适当增减。 我校执⾏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援藏计划”、“强军计划”和“退役⼤学⽣⼠兵计划”(限在专 业学位招⽣)等专项计划硕⼠研究⽣。 ⼆、学习和就业⽅式 硕⼠研究⽣学习⽅式分为全⽇制和⾮全⽇制两种。全⽇制和⾮全⽇制研究⽣考试招⽣依据国家统⼀要求,执⾏相同的政策 和标准。我校⾮全⽇制硕⼠研究⽣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员。⾮全⽇制硕⼠研究⽣学校不提供住宿。 全⽇制和⾮全⽇制研究⽣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习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式的毕业证 书;其学业⽔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制和⾮全⽇制研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 律地位和相同效⼒。 如果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考⽣在被录取前可以在全⽇制研究⽣和⾮全⽇制研究⽣两⼤类之间互调;但考⽣被录取后,不 得在全⽇制研究⽣和⾮全⽇制研究⽣两⼤类之间互调。 硕⼠研究⽣就业⽅式分为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研究⽣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的硕⼠研 究⽣按本⼈与⽤⼈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报考⾮定向就业研究⽣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招⽣单位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硕⼠研究⽣学制分别为2年或3年,具体按各专业培养⽅案要求执⾏,相应的学习年限为3年或4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学习年限是指学⽣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 四、招⽣⽅式 招⽣⽅式分为推荐免试、单独考试和统考三种⽅式。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学业⽔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含普通⾼校、成⼈⾼校、普通⾼校举办的成⼈⾼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 及⾃学考试和⽹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录取当年⼊学前(具体⽇期以学校规定报到⽇期的第1天为准)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之⽇,下同)或2年以上⼈员,以及国家承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在规定专业(见当年招⽣专业⽬录)按本科毕业同等学⼒⾝份报考。 (4)已获硕⼠、博⼠学位的⼈员。 在校研究⽣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研究⽣招⽣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专科层次法 学类毕业⽣和⾃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的1、2、3、4(1)或(2)或(4)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和⾃学考试 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学⼠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商管理、公共管理、⼯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 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作经验⼈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或⼤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单位相 关学业要求,达到⼤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并有5年以上⼯作经验的⼈员;或获得硕⼠学位或博⼠学位后有2年以上⼯作经验的⼈ 员。 ⼯商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相关考试招⽣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步规范⼯商管理硕⼠专业学位研究⽣教育的意 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腔医学专业学位硕⼠研究⽣招⽣考试的⼈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报考⼈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吉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 ⽣,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研究⽣招⽣考试的考⽣均须进⾏⽹上报名,并在⽹上 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报信息和采集本⼈图像等相关电⼦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 ⼿续;“强军计划”考⽣应选择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长春市招⽣委员会办公室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 ⼿续;其他考⽣应选择⼯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所在地省级教育招⽣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上报名和⽹上确认(现场确认)⼿续。具体要求以各报考点报名公告为准。 (⼀)⽹上报名 1.⽹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5⽇⾄10⽉25⽇,每天9:00-22:00。⽹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24⽇⾄9⽉27⽇,每天9:00- 22:00。 下简称“研招⽹”)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单位的⽹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 期间,考⽣可⾃⾏修改⽹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位考⽣只能保留⼀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 改报名信息。 3.考⽣报名时只填报⼀个招⽣单位的⼀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进⼊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可通 过“研招⽹”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主多次平⾏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应按招⽣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要准确填写本⼈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等学校招⽣考试、全国硕⼠研究⽣招⽣考 试、⾼等教育⾃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等学校招⽣违规⾏为处理暂⾏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学历(学籍)信息进⾏⽹上校验。考⽣可上⽹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籍)⽹上校验的考⽣应在⽹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电⼦版发送⾄研究⽣招 ⽣办公室邮箱:likun2009@jlu.edu.cn。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在⽹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招⽣以考⽣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考⽣需符合教育部相关⽂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招⽣实⾏“定向招⽣、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愿报考、统⼀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 9.报考“退役⼤学⽣⼠兵”专项硕⼠研究⽣招⽣计划的考⽣,应为⾼校学⽣应征⼊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研究⽣报考条件 者〔⾼校学⽣指全⽇制普通本专科(含⾼职)、研究⽣、第⼆学⼠学位的应(往)届毕业⽣、在校⽣和⼊学新⽣,以及成⼈⾼ 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职)应(往)届毕业⽣、在校⽣和⼊学新⽣,下同〕。考⽣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学⽣⼠兵专项 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伍前的⼊学信息以及⼊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现役军⼈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1.报考我校“强军计划”考⽣,只能选报《“强军计划”研究⽣报考学科⽬录》内规定的学科(专业)。 12.报考我校“退役⼤学⽣⼠兵”专项硕⼠研究⽣招⽣计划的考⽣,只能报考专业学位硕⼠研究⽣。 13.考⽣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 能⽹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14.考⽣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因⽹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本⼈承担。 (⼆)⽹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不含推免⽣)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 办。⽹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 2.考⽣⽹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居民⾝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持学⽣证)和⽹上报名编号,由 报考点⼯作⼈员进⾏核对。报考“退役⼤学⽣⼠兵”专项硕⼠研究⽣招⽣计划的考⽣还应提交本⼈《⼊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 证》。 3.所有考⽣均应当对本⼈⽹上报名信息进⾏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确认后⼀律不作修改,因考⽣填写错误引起 的⼀切后果由其⾃⾏承担。 4.考⽣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图像等相关电⼦信息。 (三)补充说明 1.凡取得“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资格的考⽣,必须在2021年11⽉8⽇之前,将各省、⾃治区和直辖市教育厅(教 委)民族教育处确认的《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层次⾻⼲计划硕⼠研究⽣登记表》,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式寄 (送)⾄吉林⼤学研究⽣招⽣办公室研究⽣招⽣科,否则将不被纳⼊该计划报考。 2.凡报考我校艺术学院的美术学(130400)、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和艺术设计(135108)专业的考⽣在⽹上填报信 息时,“报考点”⼀项必须选择“长春市招⽣委员会办公室”,且只能在长春市招⽣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地点进⾏⽹上确认(现场 确认)并参加考试。若报考点选择错误,则报考资格⽆效。 3.我校预计在10⽉20⽇左右公⽰各院(中⼼、所)招收的2022年推荐免试硕⼠研究⽣和直博⽣拟录取名单,届时请各位考 ⽣登录吉林⼤学招⽣⽹(http://zsb.jlu.edu.cn)及时关注,并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或调整报考院校(院系或专业)。 七、考试 硕⼠研究⽣招⽣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2022年全国硕⼠研究⽣招⽣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25⽇⾄26⽇,超过3⼩时的考试科⽬(501造型基础(素描)、502 专业技法)在12⽉27⽇进⾏,初试科⽬详见《吉林⼤学2022年硕⼠研究⽣招⽣专业⽬录》。 2.初试⽅式均为笔试。 3.所有拟录取考⽣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包括外国语听⼒、⼜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试加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式。 5.具体复试内容范围、差额⽐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招⽣学院(所、中⼼)根据相关⽂件并结合本学科、专 业特点及⽣源状况在复试前⾃定。 6.对以同等学⼒⾝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复试中须加试⾄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课程。 加试科⽬不得与初试科⽬相同。加试⽅式为笔试。 7.复试前对考⽣的准考证、居民⾝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资格进⾏严格 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体检 考⽣体检⼯作由各招⽣学院(所、中⼼)在新⽣报到后组织进⾏。各招⽣学院(所、中⼼)参照教育部、原卫⽣部、中国 残联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体检⼯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部办公厅关于普通 ⾼等学校招⽣学⽣⼊学⾝体检查取消⼄肝项⽬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专业实际情况, 提出体检要求。 九、录取 硕⼠研究⽣招⽣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加权计算得出,按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所有拟录取考⽣必须 参加招⽣学院(所、中⼼)组织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研究⽣,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研究⽣须在被录取前与招⽣单 位、⽤⼈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因报考硕⼠研究⽣与所在单位产⽣的问题由考⽣⾃⾏处理。若因此造成考⽣不能复 试或⽆法录取,招⽣单位不承担责任。 被录取考⽣于录取当年秋季⼊学,报到时须携带本⼈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还需提交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 消录取资格。 对于报考少数民族⾼层次⼈才⾻⼲专项计划考⽣,我校采⽤考⽣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以下 简称“线差”)进⾏划线并排序。联考考⽣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分省招 ⽣计划以及考⽣的“线差”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没有合格⽣源省份的招⽣计划将按照“线差”由⾼到低的原则调剂给⽣源充⾜的省 份。“线差”相同时,理⼯农医考⽣优先,之后以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定向服务地区招⽣计划详见教育 部相关⽹站。 对于报考退役⼤学⽣⼠兵专项计划考⽣,我校采⽤考⽣初试成绩与报考专业的吉林⼤学复试分数线的差值进⾏划线并排 序。联考考⽣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满分500分进⾏折算并计算“线差”。按照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计划以及考⽣的“线差”择优确 定复试名单。“线差”相同时,按照外语、政治、业务课的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 ⼗、学费和奖助学⾦ (⼀)学费 硕⼠研究⽣缴纳学费的具体收费标准另⾏公布。 (⼆)奖助学⾦ 管理”⼀栏。 2.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设⽴部分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按岗位⼯作发放津贴。 ⼗⼀、违规处理 考⽣应⾃觉树⽴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应⾃觉遵守《全国硕⼠研究⽣招⽣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 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应⾃觉遵守招⽣单位考场规则及考⽣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单位复试⼯作结 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考试招⽣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 正的考⽣、考试⼯作⼈员及其他相关⼈员,⼀律按《中华⼈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严肃处理。 考⽣在硕⼠研究⽣招⽣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国家教育考试考⽣诚信档案》,并将考⽣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 校或单位,记⼊考⽣⼈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他事项 (⼀)跨学科、专业及同等学⼒考⽣只能选报招⽣专业⽬录中备注栏内注明招收的专业,没有注明的为不招收跨学科、跨 专业以及同等学⼒的专业。 (⼆)现役军⼈报考硕⼠研究⽣,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三)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未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进⾏考试招⽣辅导培训、招⽣宣传和组织 活动。招⽣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五)如本章程某些条款与教育部相关⽂件相抵触,均以教育部当年的最新⽂件规定为准。对招⽣⼯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 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六)本章程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学研究⽣招⽣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长春市前进⼤街2699号吉林⼤学⿍新楼A416室 邮政编码:130012 咨询电话:0431-85166371 传真号码:0431-85166371 监察处邮箱:jjcc@jlu.edu.cn 吉林⼤学招⽣⽹:http://zsb.jlu.edu.cn 吉林⼤学研究⽣招⽣办公室 2021年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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