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实际报考情况,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初试成绩符合2021年国家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不同学位类型考生之间的调剂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二、接受调剂专业 学术学位研究生:神经生物学、基础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医学生理学等)、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皮肤病与性病学等)、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毒理学)、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公共卫生、药学、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部分领域(儿外科学、重症医学、急诊医学、临床病理等); 具体接收调剂专业及要求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公布为准。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和校内一志愿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预计3月20日开通,具体以国家通知为准。请调剂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信息。接收调剂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我校根据各专业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资格名单。 3、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在录取前不可随意更改报考志愿,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复试与录取。 4、如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的拟录取通知,不按时确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一致。复试时间、复试方案等信息将于近日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及时浏览查询。 四、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招生复试工作将在录取当年4月30日前完成,请关注我校网站招生动态,保持电话畅通。 2、因疫情防控要求,调剂复试期间,学校为考生提供线上政策咨询,严禁考生到校提交调剂申请或到校进行咨询。 联系人:毕老师,电话0531-59556855 研究生部 2021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