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3-03-27 访问人次:73597次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 一、普通计划招生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一)单招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 根据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上线(是指达到2023年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情况: 1.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0%的专业,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并按1:1.2--1:1.3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具体比例由相关学院集体讨论后确定,并在学院的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2.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至150%的专业,根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并按1:1.2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 3.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招生计划数的120%的专业,按照2023年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 (二)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兼招专业 按照2023年教育部公布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全日制专业与非全日制专业执行相同的复试分数线。 二、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1.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2.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相应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学位一类地区(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10分,单科不降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规则: (1)符合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在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一者优先进入复试。 (3)对于在所报考专业内初试成绩总分排名第二及之后者,通过计算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与所报考专业对应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的相对获得值(相对获得值=<考生初试成绩总分/考生报考专业对应的一类地区(A类考生)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进行排序,根据“该专项招生计划总数减去以各专业内排名第一身份进入复试的考生数”的差额,按相对获得值从高到低1:1确定复试名单(如果相对获得值相同的,则根据初试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具体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详见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的实际情况可进行微调。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