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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资讯] 2023年贵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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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ky 发表于 2023-4-25 14: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 程
2022 年 09 月 16 日

一、单位简介
贵州中医药大学创建于 1965 年,1978 年开始研究生教 育,1981 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 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6 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 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7 年成为贵州省“ 双一流” 建设高 校,2018 年更名为贵州中医药大学,2021 年获批为博士学 位授予单位,中医学、中药学 2 个一级学科获批为博士学位 授权点, 中医博士专业学位类别获批为博士专业学位授权 点。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林城贵阳,有花溪、 甲秀两个校区。建校以来,秉承“ 厚德明志,笃学力行” 的校 训,坚持“ 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 的办 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服务于中医药、 民 族医药事业及其产业发展,服务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 展,助力乡村振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学校坚持走特色发 展之路,现已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齐
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高等院校。



二、招生专业目录和计划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学位

和专业学位。2023 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800 人(不含 推荐免试生及“5+3 ”一体化转段生) ,其中退役士兵专项 计划 3 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具体 招生专业目录和计划详见《贵州中医药大学 2023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培养目标及类型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 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 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 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 才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
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前(2023 年 9 月 1 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 毕业后到 2023 年 9 月 1 日)或 2 年以上人员, 以及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均须近两年内(2020 年 10 月 1 日 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省级以上刊物以第一作者发表三篇 以上学术论文,且其中至少一篇发表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 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为准)或中文社会科 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
究评价中心),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
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 业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 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
程,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公布。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中药学及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

合( 一) 中第 1、2、3、4、5 各项的要求。
2、报考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须符合( 一) 中第 1、2、3 各项要求,且学历必须为 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已经 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
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第 1、 2、3 各项的要求,且学历必须为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
毕业生。
4、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 一) 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 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
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 (一) 中第 1、2、3、4 各项的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 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 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
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
中第 1、2、3、4 各项的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

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 [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 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
报考。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 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
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 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
(公 网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 :
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 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公告要求 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 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
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 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 ”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 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
报调剂志愿。
(2)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专科考生及本科结业考 生须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前将学历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 论文等相关报考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邮箱
gzyyzb@sina.com 进行资格审核;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将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 前 发 送 到 我 校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邮 箱
gzyyzb@sina.com 进行资格审核。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 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 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 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将认证报告扫描件于 10 月
20 日前发送到我校招办邮箱 gzyyzb@sina.com 进行核验。

(4)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 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
民族地区。
(5)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 校相关报考条件者。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
(6)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 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 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 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和我校沟通申请, 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 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
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 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
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5+3 ” 一体化转段生) 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 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
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 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 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 由报考
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
子信息。



六、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

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登录“研招网 ”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
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
天上午 8:30— 11:30,下午 14:00— 17:00)。
(三)初试科目: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为思想政治理论(100 分) 、英语( 一)(100 分) 、英语 (二)(100 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 分)、 管理类综合能力(200 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 (150 分)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150 分) 、法律硕 士专业基础(法学)(150 分)、法律硕士综合(法学)(150 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制及命题工作由教育
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自命题科目为中药 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 、 中药综合(300 分) 、护理综合
(300 分)、 中医专业基础综合(300 分)、卫生综合(300

分), 由我校统一组织命题工作。
(1)350-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611- 中药综合:包括中 药药剂学(100 分)、 中药鉴定学(100 分)、 中药学(100
分)。
(2)308-护理综合:包括基础护理学(100 分)、内科
护理学(100 分)、外科护理学(100 分)。
(3)612- 中医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100
分)、 中医诊断学(100 分)、 中药学(100 分)。
(4)353-卫生综合:流行病学(100 分)、卫生统计学
(100 分)、卫生事业管理学(100 分)。
3、各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贵州中
医药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我校研究生
院网站查询初试成绩。



八、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
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
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

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
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 校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各招生类别及各招生专业考生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 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 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由我校
根据生源情况在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另行确定。
(三)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程序将在我校复试 及录取办法中确定,并在我校网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届时关
注。
(四)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五)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 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
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
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

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赴外汉 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 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
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 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招 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 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
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服务期满、考核 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
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 最高项加分。我校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 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 大范围、另设标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初试结束后 及 时 将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发 送 至 我 校 研 招 办 邮 箱
gzyyzb@sina.com,以便于进行相关加分及公示。



九、调剂

所有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均须符合我校相应报考条 件、复试成绩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 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在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
中确定并公布。



十、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到相关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 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 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 号)要求等相
关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被录取的考生 由我校打印《录取登记表》存入考生人事档案。被录取的考 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
意,可以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 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
录取资格。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再次审核相关录取材料,对弄虚作 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 8000— 12000 元/人/学年, 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
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及我校各类奖学金。



十三、学制和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 3 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 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定向生
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生由学校推荐或自主择业。



十四、其他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 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由
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s://yjs.g zy.edu.cn/。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五、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

单位代码:10662
学习方式:全日制
联系部门: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 4 号
电子邮箱:gzyyzb@sina.com
邮政编码: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233049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g zy.edu.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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