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3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招聘62名,卫生事业单位招聘7名,其他事业单位招聘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 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1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岗位”及“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考生所学专业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以毕业证名称为准)毕业证的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同时提供毕业成绩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数学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及疫情防控要求相应调整的,将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报考人员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将取消报名资格。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在11月7日12时至11月10日18时期间,登录“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http://www.cqspb.gov.cn/bm/qrlsbj_63800/)“招考录用”专栏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招聘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20kb以下)。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审查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重庆工业设计产业城A区(重庆市沙坪坝区梨树湾工业园7号) 报名时间:(1)2022年11月11日9:00-13:00,《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序号1-35号。 (2)2022年11月11日13:00-17:00,《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序号36-59号。 (二)资格审查。 审查方式:现场审核 审查时间:(1)2022年11月11日9:00-13:00,《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序号1-35号。 (2)2022年11月11日13:00-17:00,《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序号36-59号。 审查地点:重庆工业设计产业城A区(重庆市沙坪坝区梨树湾工业园7号) 审查所需材料:详见《现场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予以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合格人员应按“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对于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比例。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凡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增加笔试环节;同一岗位实际报名人数未超过8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笔试分值100分,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公布,笔试时间90分钟,均采用闭卷答题方式。 3.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笔试后、面试前主动放弃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阶段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面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面试类型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环节中,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教育岗位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10分钟);其余岗位面试时间为10分钟,只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 未组织笔试的 教育岗位: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教育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任一面试项目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名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拟签约人员经签约现场资格核实后,当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须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业(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总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面试后、考察前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若有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按以下规则确定递补人选: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任一面试项目成绩不得低于70分,本阶段每个岗位仅递补一次。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3年。凡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学历(学位)、获奖及学业成绩、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一经查实系伪造的,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予以备案,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响。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3.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5368201。 附件:1.重庆市沙坪坝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沙坪坝区事业单位2022年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登记表 3.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4.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5.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6.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高校和科研单位优势学科摘录)(2017年底发布) 7.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以上招聘信息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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