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 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采取普通招考、推荐免试两种招生方式。 三、 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146人(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347人,专业型799人。 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计划10名(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该专项计划数为准)。各专 业招生计划请登录“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 sdfmu. edu. cn/)招生专业目 录查询,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各专业生源 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 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髙校、成人髙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髙等学历教育等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报到当日)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 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报考专业接收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且毕业(结业)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 近;②已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N425分);③近3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含增刊)上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著1篇。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及要求: 1、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 科)专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毕业生(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 考);本科为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如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能报考相同的二级学科专业: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 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 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眼科学(代码105116) 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 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放射影像学(代码 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 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105102)、儿 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 2、 报名参加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口 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及以上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报考,且必须同时符合医师资 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口腔医学各专业不接收四年制本科、专升本、成教、自学本科等相关专业考生报 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其它专业招生要求:本科教育背景和报考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有特别要求的专业须同时满足该 专业的要求,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六)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 请查阅我校“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o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 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 合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釆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 H,每天9:00—22:00o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 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o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 chsi. com. cn,教育 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 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并保证上述信息在2023年8月前有效,确保在招生阶段联系畅通, 便于寄送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 3、 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网址:http://www. chsi. com. 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及时 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10月31日前时将认证报告原件扫描至我校研招办邮箱核验。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请于10月31日前将个人英语水平、发表学术论文等证明材料原件 扫描发送至我校研招办邮箱。 (4) 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 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 业少数民族地区。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髙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 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髙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 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 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 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 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 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 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 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 初试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 七、 复试 (一)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 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 我校在国家一区指导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 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 学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 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 试。 (五)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 科目及特殊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 初试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 (西医)、数学一、数学二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 我校自行命题。详情请查阅附件“山东第一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 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 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和品德、综合素 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三方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 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 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其他 (一) 学费:按照国家规定以及山东省财政厅及物价局审批备案,我校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研究 生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0元/生.年。 (二) 奖助体系: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 “三助”津贴等多元奖助体系。其中国家奖学金标准:20000元/生,覆盖比例按每年度国家下达的文件 规定执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覆盖比例100%o校级学业奖学金以及“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 标准按照国家、山东省以及我校有关文件执行。 (三) 学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5年。具体以各专 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四)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各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 布的参考书目为准。 (五)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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