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我县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长海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9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2年长海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22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7、报考人员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岗位信息查询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29日8:30—3月31日17:00。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下载《2022年长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插入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像素126*180,大小不得超过100KB),同时将电子版毕业证、学位证,所学专业、执业资格(职称)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发送至ch_wjj@163.com邮箱。经初步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由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长海县卫生健康局组成审核小组,报名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若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与报名登记表相同的照片,到长海县卫生健康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政府广场1号614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同时领取《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 5、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资格审核、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没有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已报名者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五、笔试 1、时间:2022年4月23日 上午8:30—10:30。 2、笔试地点:长海县四块石小学 3、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医学卫生类)两部分组成,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迟到超过30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方准交卷出场。 如因疫情等原因按照长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办公室要求调整考试时间,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请时刻关注。 5、成绩查询及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结束后,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2022年4月26日,考生可登录长海县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6、确定面试人员: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面试入围人员。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没有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仍可进入面试。 六、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22年5月7日 3、面试地点:长海县四块石小学 4、面试要求: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最低面试分数线为60分,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均低于60分的,该岗位取消。 如因疫情等原因按照长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办公室要求调整考试时间,将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请时刻关注。 七、确定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5︰5的计分法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拟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通过长海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八、考察和体检 1、考察工作由长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成立考核工作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终审。考核结束后,考核组要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并对考核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2、体检工作由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海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实施,在市级以上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3、对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如未履行聘用合同相关规定,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规定》(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工作 1、考生应通过“大连发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或登陆大连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全面了解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的最新工作要求。 2、考生应提前下载“辽事通”APP或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微信小程序,登陆并进行实名认证,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日前14天(含考试日)进行自我健康观察,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3、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报告在考试前14天内有无国(境)外或国内划定为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并做出书面承诺,填报《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不填报以及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须按要求及时向招录单位提供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5、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考生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当次考试准考证上要求的证件为准)原件;纸质准考证;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持出发前48小时内出发地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来辽后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辽事通健康码”(绿码,不得使用截图);“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不得使用截图),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除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主管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进入考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注:从管控指令下达日期以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行政区域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 (3)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时限内辽宁省内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4)考前2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旅居史或境外旅居史的考生。 (5)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 7、除身份验证等工作需要外,参加考试人员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用过的口罩集中弃置指定的垃圾桶统一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8、考试结束后,考生按规定路线按楼层错峰离场,迅速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相关部门对各类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9、建议考生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10、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二)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411-39370065(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 (三)特别提示 1、如因疫情变化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长海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和信息不准确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此次招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允许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链接:https://www.dlch.gov.cn/details/index/tid/5249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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