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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2022吉林松原市宁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1人公告(医疗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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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就业帮 发表于 2022-1-5 15:0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和《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松原市宁江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松原市宁江区所属46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1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91名(岗位序号:001号—078号),招聘范围为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4日—2004年1月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2年1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2.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3.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资格证书的,其资格证书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2022年1月1日(含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1月13日15:00。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通过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36.49.92.137:23107/bmxt/synj),按系统提示,填写承诺书及个人报名信息,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像素,jpg格式,不大于100k,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1月13日16:00。
  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由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负责裁决。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1月13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三)缴费及确认
  时间:2022年1月11日9:00至1月14日12:00。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报名所收费用用于考务支出。
  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通用知识60元/人,护理基础知识85元/人,医学基础知识85元/人。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月17日9:00至1月19日16:00。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必须对自己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与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的、恶意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宁江区各类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上传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考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位证书报名。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6.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通过审核后,需递交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月14日09:00—15:00,地点: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和职称科,联系电话:0438-6831257。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优惠政策。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网站为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7.防疫相关要求详见《2022年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四、招聘考试
  2022年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考生自备考试用品)。
  2.笔试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报名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当天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022年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2022年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笔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4)进入考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结束后,考生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复习范围请参见《2022年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考试大纲》(附件2)。
  6.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7.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二)资格条件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请考生关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经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总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查询
  请考生及时查询成绩,未及时查询成绩的考生后果自负。成绩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松原市宁江区桑梓人才“回归计划”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领导小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在面试结束后,公示前,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服务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再次报考各级各类招聘考试。
  3.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1.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我局不再另行通知。
  2. 政策咨询电话
  松原市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管理和职称科(1)
  电话:0438—6831257 
 以上招聘信息摘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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