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的文件规定,现将我区2021年度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数量 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5名,聘期4年,派驻到南曹乡卫生院10名,十八里河镇卫生院5名;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2名,聘期为6年,派驻到南曹乡卫生院16名,十八里河镇卫生院6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特岗全科医生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身体健康;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2、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本科毕业生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专科毕业生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 3、专科生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本科生所学专业应为临床医学、康复医疗学、预防医学、中医学、中药学、口腔医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5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che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招聘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因新冠疫情原因,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报名资料以PDF格式上传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制人事科邮箱gcwsrs@126.com。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11月30日 3、报名材料:特岗全科医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全科医生执业证、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已退休人员需上传退休证原件,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并上传《管城回族区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表格可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格上需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填写并上传《管城回族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表格可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格上需粘贴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4、资格审查: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特招专科毕业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2、特招本科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特岗全科医生考试成绩前15名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考试成绩前22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医技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品质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三)如出现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因素造成职位空缺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因体检等原因出现个人自动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一)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二)试用期自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 (四)特岗全科医生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及《关于转发河南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补充意见的通知》(郑卫〔2016〕128)文件精神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名单、进入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由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6245924 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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