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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2022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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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1-11-15 14: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独墅湖院区)
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批)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独墅湖院区)于2013年经江苏省卫生厅批准设置,纳入苏州市三级医院区域卫生规划,为苏州大学与苏州工业园区合作双方共建共有,并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共建医教研三者于一体的公立非营利性三级综合医院。同时,医院依托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优质资源,秉承“创新、国际、卓越”的发展理念,充分借力自贸区优势,以学科建设为引领、凝练特色技术,突出专科优势、打造特色品牌,走国际化发展道路,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将医院打造成为高水平、创新型的区域优质医疗中心和医学转化服务平台。
  现将医院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临床、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岗位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3年11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职称者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者放宽至50周岁(197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的说明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附件1),其中 “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招聘单位需要的专业。岗位要求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书,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招聘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2年毕业生岗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7.招聘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只有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原则上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8.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医师资格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
  9.招聘条件要求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或结业综合考核合格证明,应届生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
  10.招聘条件中要求具有三级医院或医院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11.A类岗位,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入编相关文件精神,由医院协助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入编。具体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12.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没有要求。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4.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申领“苏康码”(见附件2),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试当天入场时,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州市独墅湖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4)、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版),并出示“苏康码”。近14天无国内外中高风险旅居史、“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为阴性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等必须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具体新冠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详见附件3。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9:00-11月19日16: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链接地址:http://dsh.szrc.cn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500Kb)
  3.缴费时间:2021年11月20日9:00-11月21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学历学位及专业等信息需与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一致,医院将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初审。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考生报名,请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个人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缴费失败或无法考试等情况,后果自负。
  3.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期间,请考生于报名完成后的48小时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周末顺延),如审核不通过,请根据反馈结果及时修正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放弃。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提早报考,审核通过人员请按系统缴费提示,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5.A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比例1︰1。B-E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苏州市独墅湖医院官网发布岗位核减公告。
  三、考核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A类岗位直接由单位组织面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B-E类岗位统一组织笔试,笔试考核科目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详见岗位表。
  笔试考点设在苏州,笔试时间:12月5日。请于2021年11月29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并打印准考证。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报承诺书》(手写签字),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逾期视为放弃。
  1. 分数查询
  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60%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笔试过线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核面试人选)。
  2. 资格复审
  考核面试前将对本次招聘拟参加考核面试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资格复审纳入考核面试环节同步进行。
  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将在医院官网公布。拟参加面考核面试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并打印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通知单,并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纳入考核面试名单。
  3. 考核面试
  实践能力考核、面试的合格线以考核面试公告为准,考核面试公告未提及的为该项成绩的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四、考察体检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和考察体检比例1:1要求,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的人员医院统一组织加试。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苏州市独墅湖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无法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负责此次招聘的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0512-67505208、6595547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0512-65224092
  缴费支持:0512-67628191
  工作日时间:9:00-12:00,13:00-16:30
  七、招聘工作监督
  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纪检负责此次招聘的监督工作。
  监督电话:0512-65955079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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