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海南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规定,秉承“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各方向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人员组成,组长为具有正高职称的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担任,面试组考官不少于5人,配备秘书1-2名,负责记录复试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具体设置如下: (三)学院党委纪委对学院复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考生复试名单确定 2024年公共卫生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在进入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依据入围情况进行差额复试,择优拟定复试人员名单。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总成绩需达到294分(思想政治50分,英语39分,专业课145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30分,英语不低于39分。 享受加分和照顾政策的考生资格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给予相应加分并公示。 入围比例:一志愿入围比例为1:1.5,第一轮调剂入围比例为1:3,第二轮调剂入围比例1:4,不足1名时按1名计算。 同一方向领域下,初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按英语、政治、专业课单科成绩进行比较,分数高者优先入围。初试总成绩及所有单科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不受入围比例限制。如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自愿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内确认复试资格的,学校确认按缺额人数递补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且符合我校公共卫生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和报考条件要求。 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将提前在学院网站发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如未有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请见我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每轮复试前我院均提前发布复试须知,将告知具体复试时间、考场安排等相关事项,请考生留意学院官网公告。 (一)复试时间 1. 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3月28日(周四)。 2.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4月9日-25日。 (二)复试地点 1. 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智慧教育大楼301-305 2. 调剂考生复试地点:待定 五、复试方式 线下面试。 六、复试内容 不同方向领域的复试科目见上表,内容如下: (一)自我介绍:中英文形式均可,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背景、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二)专业知识:主要考核考生对报考方向领域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题2道。 (三)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英语掌握程度,英语题1道。 (四)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养,专业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以专家提问的形式进行。 (五)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参加,加试题2道(每个科目1道)。 七、复试流程 考生随机抽取考试顺序,进场前抽取试题(含专业知识题2道,英语题1道)→考生自我介绍(2分钟)→阅题和口述回答复试题(10分钟,含思考时间)→专家提问测试综合素质(10分钟,含思考时间)。 八、资格审查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3月27日(周三)9:00-17:00 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地点:城西校区润深楼北305 资格审查材料要求:1.初试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或往届毕业生本科毕业证;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海南医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或居委会、村委会加盖印章;6.退役士兵专项计划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的就业合同;8.享受加分政策的佐证材料;9.《报考海南医学院考生知情同意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资格审核现场考生需填报心理测评量表。 九、复试结果 考生录取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共同得出,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计算方法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测试成绩(30分)+英语水平测试成绩(20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分)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同一方向领域内,第一志愿及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入待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总成绩相同,依次按初试英语、政治、专业课成绩进行比较排位,分数高者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方向内落选考生不再调整到其他方向领域。 十、体检 考生体检拟于拟录取名单发布后在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考生凭身份证自行至指定医院缴费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监督与申诉方式 公共卫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各复试小组的工作情况。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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