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建于1963年10月,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四所肿瘤医院之一,集肿瘤预防、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于一体,承担着国家肿瘤防治重任,在中国肿瘤防治事业中发挥着龙头作用。2019年5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签署合作协议,医院挂牌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杭州临床医学院。在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院所融合、一院三区的战略部署,全力打造“国内标杆、国际知名、患者首选的研究型肿瘤中心”。 中国科学院基础医学与肿瘤研究所(以下简称“中科院医学所”)成立于2019年5月8日,由中国科学院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是中国科学院首个以医学命名的专业研究机构,也是浙江省重点引进和打造的生命健康领域高能级创新平台。按照中科院“一三五”规划,开展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与生命健康领域科技同行开展合作,积极构建跨学科、大协作、高强度的协同创新体系,努力成为浙江展示“重要窗口”的科技担当,成为我国在生命健康领域具有国际重大影响力的世界一流科研机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与流动,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将分批次开展。 本批次开展招聘的为学历/学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博士的岗位,需求总数41个岗位14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其它岗位将在后续批次中开展。具体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我院网站发布公告为准。 招聘岗位经各批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医、药、技、护等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2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按学制一般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毕业。 下列四类情形者视同对待: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0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初次就业求职期相当的留学人员(2021年10月后毕业,按毕业文书载明的时间认定); 3.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2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4.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计算至报名截止时,对工作经历的证明,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院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年龄上限45周岁”,专指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含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我院将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在招聘平台直接查看审核结果,医院也将通过短信的方式进行反馈。 (二)考试 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将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视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人力资源栏发布的通知公告。 为规避疫情传播扩散的风险,应聘者需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浙江健康绿码、行程卡绿码入院参与线下面试,身处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应聘者拟安排线上面试,具体以我院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中高风险地区界定以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页面为准。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等。线上面试者应按指定要求提供以上材料、完成线上资格复审。具体安排见医院官网-人力资源栏-通知公告。 2.面试 面试分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两轮进行,逐轮淘汰。 (1)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计划招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综合面试人员名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核工作结束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它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09286(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处)。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 0571-88122554、88122505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159665 电子邮箱:gkzp@zjcc.org.cn。以上信息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链接:http://rlsbt.zj.gov.cn/art/2021/11/10/art_1443681_58927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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