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科大学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通知 为推进我校与科研机构及地方医院的合作发展,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我校2021年与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招收61名硕士研究生。 一、联合培养专项介绍 (一)两段式培养模式 该项目合培生第一学年主要在温州医科大学完成学位课程学习,二、三年级主要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开展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论文答辩阶段由温州医科大学和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联合组织,学位授予和就业派遣等事宜由温州医科大学负责(即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由温州医科大学颁发),宁波材料所发放联合培养证书。 (二)多元化培养平台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拥有良好的研究生培养体系,为有志于从事学术、工程、创业及出国深造的同学提供良好的平台。全所投资了近7亿元搭建公共测试中心及各类专业平台,拥有近30个省部级以上的重点实验室和科研平台,承担国家重大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一批高水平研究课题;中科院宁波材料所重视产业化应用性研究,与区域企业构建了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与企业共建了100多个研究中心,并定期派遣科研人员和研究生到企业挂职,实时了解市场一线对技术的需求;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导师队伍90%以上拥有海外学习和工作的经历,部分导师来自于国外跨国集团,具有良好的国际化和产业化视野;此外,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拥有良好的学工氛围和完善的学生组织体制,为研究生锻炼组织协调能力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双导师合作指导 考生可提前了解研究方向及导师相关信息。 (四)优厚的学习待遇 在温州医科大学进行学位课程学习期间,享受高校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同时享受研究所课题组导师资助的生活补贴,进入中科院宁波材料所进行论文工作后,享受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相应的学习、生活待遇(与国科大学生享受同等待遇,3000-3500元/月,入住研究生公寓)。 二、招生专业及名额 | | | | | | | | | 欢迎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化学、计算机、控制等相关专业背景的考生。 | | | | |
三、调剂 (一)调剂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备注要求)。 2. 初试成绩达到《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试科目中无英语(一)的考生,不得调剂含英语(一)考试科目的专业。含数学一(或数学二)的专业要求调剂考生考试科目中有数学。 (二)调剂方式 1.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1年3月28日19:00-3月29日9:00,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调剂方式:符合要求的考生可登录”全国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填报路径如下: (1)电子信息: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10343)-临床医学院(101)-电子信息(085400) (2)药学:浙江省-温州医科大学(10343)-临床医学院(101)-药学(105500) 3.复试资格:调剂比例为1:3,将通知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尽快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以便我们通知具体复试事项。 四、复试安排 (一) 复试时间 2021年3月31日 (二)复试材料 1.《2021年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电子版手写签名,具体见附件1,请勿更改版面格式); 2.《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生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电子版手写签名,具体见附件2); 3.往届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电子版;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电子版; 7.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8.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照片以姓名命名); 注:电子版可以为扫描件或照片,所有材料需提前检查分辨率,确保打印清晰。 (三)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具体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1.本次复试采用网络复试的形式分组进行。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相关网络场所的秩序。 3.考生需准备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其中一部需为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进行。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视频范围包括考生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较远处拍摄,视频范围包括考生全身及ppt播放屏幕。考生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 4.考生应选择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的房间,独自参加远程复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或更改人像。 5.复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考生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四)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6分钟以内),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奖励情况,科研项目经历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2.外语测试。评委针对内容进行英语提问,考生以英语进行回答。 五、录取 (一)成绩计算 按照初试成绩占比60%和复试成绩占比40%的方式加权成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复试成绩×40%。 (二)录取 以考生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排名进行录取。录取者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须合格(≥60分)。未完整参加复试全部环节的,不予录取。其他原则参照《温州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体检和入学复查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要求执行。新生入学报到后须在温州医科大学进行统一体检。如体检结果不符合入学标准,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招生咨询 (一)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574-87606082 (二)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人:韩老师、叶老师 电话:0577-86689753、0577-86689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