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专门人才的成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我校将开展2020年接收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生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在职人员。
2.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且获得学士学位后在相近专业已工作三年及以上。(即2017年10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3.第一外语为英语或日语。
二、招生专业及全国统考考试科目
详见《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接收专业目录》(附件1中下载)。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请
时间:2020年10月26日前
申请人须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登录地址: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成“学位申请”中的相关内容,包括查看申请流程→上传电子照片(查看注意事项)→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学位申请(电子照片务必为蓝色背景近期免冠照)。
报名注意事项:
1.学历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查询”栏目进行申请和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和打印,须由考生按照该网“学历认证”栏目公布的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认证报告。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学位认证: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前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并截屏打印“学位证书查询结果”。若无法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学位信息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暂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到学校现场报名时,签署“提交认证报告承诺书”,于指定时间内提交认证报告。)
(二)个人信息现场采集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10月27-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15:30。
2.地点:大连医科大学东校门“大学生创业创新指导中心”
3.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③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各1份;
④《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登记表》1份(须双面打印)(附件2中下载);
⑤3《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填写并签字,附件3中下载)。
以上报名材料均需A4规格纸张打印或者复印,将本人打印及复印具体材料按照所列顺序左侧装订成册并于现场资格审核时上交,所有证书(证件)原件切勿装订入册。
(三)名单公示
经学校审核无误后,名单将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
四、培养阶段及培养方式
(一)第一阶段:课程学习阶段
1.课程考核
(1)课程按照《大连医科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培养方案》执行。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学习时间为一年左右。具体课程学习要求见《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第一、二阶段课程体系(学术+专业学位)》http://yjs.dmu.edu.cn/info/1028/4919.htm
申请答辩前的学习要求见《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答辩前成绩审核说明》详见网址:http://yjs.dmu.edu.cn/info/1421/4916.htm。开课时间、上课方式及学生学号等信息待本次报名结束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通知。
(2)全国统一考试。包括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或)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有关要求及安排以上级部门通知为准,我校也将发布相关工作通知,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申请人须通过我校报名资格审核。
2.学习年限
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应在五学年内完成全国统一考试和学校组织的相关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五年内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二)第二阶段:学位论文学习阶段
申请人通过上述考试后进入学位论文学习阶段,此阶段双向选择论文指导教师。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论文开题、中期考核、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进入答辩程序,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以上环节者,本次申请无效。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的具体要求以进入第二阶段当时相关规定为准。
五、学费
学费共计36000元/人,按学习阶段交付,第一阶段学费15000元/人,现场报名时一次交清(请持银联卡刷卡交费)。进入第二阶段后另交学费21000元/人。
因申请人个人原因退学或无法获得学位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六、其他
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11-86110443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9号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F楼309室)。
邮编:116044
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