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左侧

[院校资讯] 湖南师范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复制链接]
自强不息 发表于 2020-9-21 14:5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招生类型及招生人数
我校 2021 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3300 人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400 人左右。各二级招生单位拟考试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需  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计划数、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  况等最终确定。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预计为 5 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
招生计划预计为 15 人,最终计划数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 生教育项目”项目,2021 年招生计划为 20 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9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未毕业的自考生,必须在网报时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未毕业自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各二级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 责任自负。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
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旅游管理[1254]、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按照《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 各二级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考生可在招生专业目录相应专业的备注一栏查看。
5.  报名参加除上述专业学位之外的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七)报考“湖南师范大学-美国特拉华大学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与教育硕士学科教学(英语)的条件相同;学费:国内学费每学年7万人民币(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国外学费以特拉华大学公布为准。
申请特拉华大学学位须符合下列语言条件中的任一条: 1.托福成绩达到 100 分(各部分不低于 25 分)。
2. 托福成绩为 90-99 (口语和听力部分的成绩均为 20 分左右)者将接受特拉华大学语言评估访谈。
3. 无托福成绩者需通过特拉华大学批准的可替代的评估语言能力测试。


三、推荐免试生
我校推免生接收政策详见《湖南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我校 2021 年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  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  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  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  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  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  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注意事项:
(1)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  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  的单独考试考生报考。
(2)  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  成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未成功的考生,一律退还报考费。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 成学历(学籍)核验。
(4)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  单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先选择统考考生的初试科目,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由我校统一调整为单考考试的初试科目。
(6)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2020年11月初,具体请看各考点报考公告。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大学阶段成绩单、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  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专家推荐信(两份)到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考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后,再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现场  确认)时由工作人员将网上报名时单考考生填写的统考考试科目统一调整为单  考考试科目。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考试
1. 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 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 初试时间:
12 月26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26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27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27 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 月 28 日 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4.   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护理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  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制定相关机构编制。
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5.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6.       . 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7.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再次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得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成  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  生复试时,需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8.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  策自主确定。
9.2021 年调剂政策新变化:调剂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七、体检
1.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  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
八、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查意见确定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学费和奖助体系
学费: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 号文件精神,现行学费标准如下。
(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


  
层次类别
  
专业
学费(元//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所有专业
800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金融
14000
应用统计
12000
法律
10000
社会工作
10000
教育
10000
体育
10000
汉语国际教育
10000
应用心理
10000
翻译
13000
新闻与传播
13000
出版
13000
文物与博物馆
8000
电子信息
12000
机械
12000
材料与化工
12000
生物与医药
12000
临床医学
10000
公共卫生
10000
护理
100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20000
  
非全日制:28000
公共管理
全日制:14000
  
非全日制:18000
会计
14000
旅游管理
14000
艺术
9000
湖南师范大学与美国特拉华大学合作举办学科教学 (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教
  
育项目(国内学费标准)
  
学科教学(英语)
  
70000
奖助体系: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在国家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三助”岗位,并提供岗位津贴。
十、学制:
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应用统计、社会工作、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旅游管理、文物与博物馆学制为 2 年;金融、法律、体育、翻译、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临床医学、护


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会计、公共卫生学制为 3 年。硕士研究生最
长学习年限为5 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可
延长 1-2 年。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
2.  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和目录外二级学科。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考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 36 号    邮   编:410081传                               真:0731-8887238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热门图文
热门帖子
排行榜
作者专栏
 
在线客服

微信扫一扫,择校、咨询、反馈随时联系

关注我们:微信订阅号

卫灿公卫研习社

公卫保研帮

公卫就业帮

卫灿公卫研习社OA

Copyright   ©2017-2018  卫灿公卫研习社    ( 浙ICP备2023010133号-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