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调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划线专业须符合相关学院公布的初试成绩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石河子大学2020年招生仅工商管理、会计、审计3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8.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于5月20日开通,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三、调剂程序 1.在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启动调剂工作,请考生在设定时间段内及时登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系统设定时限内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调剂时间 我校调剂复试时间原则上为5月20-5月31日期间,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学科专业复试录取情况而定。 五、注意事项 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相关学院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如考生在公布名单之前删除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同自动放弃调剂。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六、联系方式 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993-2058582 学院电话:http://yz.shzu.edu.cn/2020/0423/c6938a140891/page.htm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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