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调剂细则 调剂 (一)调剂时间 院校调剂工作在各学科专业一志愿复试完成后,调剂复试工作4月30日前完成。 (二)调剂政策 按教育部规定,博士只能从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中录取新生,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也不允许将考生报考材料转出本校;硕士可以根据第一志愿生源情况,接收外校统考调剂生源,本校统考考生也可以调剂到外校。硕士生源调剂只限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同等条件下,调剂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三)调剂复试比例 调剂复试执行差额复试,硕士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200%。博士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400%。 (四)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硕士考生: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达到院校复试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⑤符合调剂专业的调剂条件(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允许各学科专业根据情况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如英语单科成绩要求、考生初试考试科目等)。 ⑥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1052**”)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⑦硕士报考“中西医结合”考生如要调剂到别的学科专业,需达到医学门类基本分数要求。 ⑧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⑩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2.博士考生 ①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初审成绩达到院校复试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④符合调剂专业的调剂条件。 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贵州医科大学定向培养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五)调剂复试程序 1.硕士考生 ①院校接收所有硕士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②各学系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调剂复试名单必须在调剂系统关闭后再确定。 ④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学院或学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⑤调剂生源需填写《硕士调剂生复试审批表》。调剂考生(校外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开始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研招网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校考生不需要提交),由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审查核验,合格者由研究生招生处签章确认,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经资格审查者,不得参加复试和录取。 ⑥调剂复试工作基本程序见复试部分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笔试、面试等全部复试过程。 2.博士考生 ①博士调剂优先在学院或学系内完成。 ②确需跨学院或学系调剂学科专业由各学院报研招处,研招处根据调剂条件按照博士初审成绩给调剂专业推荐调剂考生信息。 ③调剂生源需填写《博士调剂生复试审批表》经研招处同意之后方可组织复试。 ④调剂复试工作基本程序见复试部分内容,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提交、笔试、面试等全部复试过程。 (六)调剂复试方式 调剂复试方式由各学院或学系根据学科特点,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学科专业调剂复试必须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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