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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调剂&拟录取] 【卫灿|复试细则|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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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3-3-28 17: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卫灿|复试细则|南华大学】


【复试方式】
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时间】
3月27日-4月5日,由各二级招生单位视一志愿上线情况确定复试具体时间(详见链接)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综合面试等。具体考核内容、成绩合格标准、各分项的满分值及各项在复试中的权重由二级招生单位自行确定,总分为100分。(详见链接)


【资格审查】
内容较多,详情请看链接!


【拟录取】
复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100分)=初试总分/a×(60)%+复试成绩×(40)%;
初试科目满分500分的专业a为5,初试科目满分300分的专业a为3。


【调剂】
详细内容见链接


【特别注意】
复试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复试通过的考生须签订拟录取承诺书,复试情况登记表及拟录取汇总表上学习形式必须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共同签订三方协议,在拟录取公示开始一周内向学校提交。
(详细内容信息请阅读链接)


【信息链接】
南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https://yjs.usc.edu.cn/info/1292/110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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