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安排 2022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并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第二阶段为校内同一专业内不同研究方向调整的考生复试;第三阶段为校内外调剂考生复试。下一阶段的复试须在上一阶段复试结果公布之后进行。 第一阶段复试:拟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3 月 27 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为准) 第二阶段复试:拟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4 月 1 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为准) 第三阶段复试:拟于 2022 年 4 月 2 日-4 月 20 日进行(具体时间以实际公布为准) 复试名单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公布的为准。 各学科方向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加入南方医公卫-2022 年研招咨询群, QQ 群号:474115305;同时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关注邮箱。 本分委会的研招咨询电话为:020-62789130,陈老师。 二、复试内容 1. 考生综合素质(共100分) 重点考核考生对国家时政的了解、学术的认知水平及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2. 外语应用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3.专业基础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了解。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4. 实践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本科阶段知识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共100分。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5. 科研能力(共100分) 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的科研热情、所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等。采取抽题问答形式进行,共100分。 6. 成绩计算方法 (1) 入学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 (2) 复试成绩满分500分,由考生综合素质100分,外语应用能力100 分,专业基础能力100分,实践能力100分和科研能力100分构成。 三、复试形式 本分委会拟采用腾讯会议进行在线复试,请各位考生提前注册好2个腾讯会议的账号,复试期间,第二机位的账号进入在线考场后需要静音。 在线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请关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通知。
四、复试材料及用品 1. 基本材料 往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请按照顺序合并整理为1个pdf文档。 应届本科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章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请按照顺序合并整理为1个pdf文档。 同等学力等考生: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专科毕业证、带章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或届时可毕业证明、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2. 其他材料 (1) 个人简历一份,pdf格式。 (2) 面试汇报PPT一份,16:9,pptx格式,内容可包括:基本情况( 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及获奖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参与过的研究项目)、读研期间科研计划汇报等,时长不超过5分钟。 3.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及接收邮箱 请加入本分委会2022年研招咨询群后,留意QQ群通知、手机来电信息及邮箱通知。五、复试要求 1.所有考生必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和安排参加复试,无故不遵守规定
时间和复试安排一律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2.诚信复试: (1)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 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线上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 线上复试的,应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5. 线上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头发不得遮挡面部, 露出双耳。 6. 线上复试考生需要做好充足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六、调剂工作 调剂工作由学校统一部署实施。 详情请持续关注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七、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我校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录取工作 1. 录取原则 各分委员会须以各复试小组考生入学总成绩排名为录取唯一原则,确定上报名单。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由本组其它考生按入学总成绩排名顺录。 (1)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 复试阶段有违纪行为者; (3) 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 复试总成绩或复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低于60分者; (5) 不同意复试小组调配导师者; (6) 自愿放弃录取资格者。
2. 导师确定 采取双向选择和内部调配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导师。 具体实施:复试结束后,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数,按入学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入围考生名单,由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者即确定导师,双向选择落空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指定导师。学科及导师的招生计划由分委员会按既定方案进行统一分配,每个导师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包括已接收的推免生)。 九、招生录取信息公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我校将按要求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 十、其他说明 涉及到复试、调剂及录取等信息,一切通知以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南方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分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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