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二、差额比例及复试分数线 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中全日制类型按照计划缺额的150%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单独考试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三类专项计划,指标专用、等额复试、单独录取。进入复试最后一名有总成绩并列排名的考生全部进入复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复试的专业,加分考生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 各专业要求不低于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最低控制线和单科分数线。 三、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复试前我校会陆续发布关于平台使用的说明和操作手册等,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请考生关注河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等。 四、复试时间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2022年3月26日上午9:00 公共卫生专业:2022年3月26日下午14:00 请务必保持系统登记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有突发状况,时间变动会及时通知。 各位考生请按照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要求提前做好准备,保持手机畅通,技术人员会联系大家提前一天调试机位、测试网络。 3月26日请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30分钟登陆指定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 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学校和学院网站会发布各专业录取名单和调剂具体名额,请随时关注。4月初,国家调剂系统开通后,对接收的调剂考生进行复试。4月30前完成全部考生复试工作。 五、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1)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第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5日上午12点之前,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ggws161@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服务指南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加分项目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复试内容 原则上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复试顺序,每位考生的总体答题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三方面内容,总分为100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流程如下: ①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②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外语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 ③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考生现场抽题,并进行回答。考核内容为2021年9月公布的《河北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该专业的复试科目内容。 ④专业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以提问方式对考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 ⑤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⑥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不得更改。学院留存。 (3)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 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ggws161@163.com。纸质答卷以快递方式邮寄到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答卷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 3、量化打分标准 六、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具体算法: (1)初试满分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满分3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方向、领域)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外语-政治理论-统考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2)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经审核发现的,不予录取。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保证全脱产在校学习,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须将个人档案调入我校。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结束前泄露试题信息。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八、复试监督电话和邮箱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河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