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自强不息 于 2020-6-18 18:04 编辑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5-7人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招生负责人担任正副组长、主管防疫、纪检负责人担任成员。学院成立疫情防控、复试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专班。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按照规定学院成立若干学科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教师组成,实行集体负责制,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分数线 (一)划线原则 依据本院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划线,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划定同一复试分数线,按学科门类或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确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二)复试资格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2.jpg(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由学校根据相关政策统一划定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复试方式及要求 根据学校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学院制定并提前发布网络远程复试实施办法和系统操作指南,提前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进行指导,帮助考生充分了解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 1、网络远程复试软件: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和QQ视频。 2、考生端复试设备要求:考生端要实行双机位,如电脑与手机各一部或两部手机,一台设备用于远程复试,一台设备用于远程监控。手机要使用支架固定,连接充电器,调整好摄像角度。为确保考生准时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设备、测试网络、安装好软件、掌握软件使用方法,并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学院的软件系统测试。 3、考生端复试环境要求:需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一般应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桌上没有其他物品,如书籍、水杯、眼镜等。力求环境整洁,声音清晰,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4、所有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模板请见附件),请考生提前将承诺书内容手抄或打印在一张纸上备用,在面试现场手写签名后拍照发至复试秘书。 四、复试安排和要求 (一)资格审查 2020年5月10日12:00之前考生通过实名加入学院指定的QQ群报到,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学院指定专人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报到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清单: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直接下载,无需拍照);③其他能体现考生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④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在职证明。 (二)复试安排和内容 各学科复试小组负责在统一时间集中进行专业课测试和综合面试,由各学科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职称或以上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须认真记录面试过程,当场评定面试成绩,并填写《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记录表》。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备查。 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file:///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msohtmlclip1/01/clip_image004.jpg复试主要考察考生外语水平和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培养潜力等,复试流程如下: 1、身份核验。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前及由于各种原因中断考试重新进入考场时前,均须进行身份确认,确认方法为:考生需手持身份证原件正面放在胸前面对摄像头保持10秒。 2、专业课测试(满分100分):公卫学科为预防医学,护理学科为护理研究。考生现场抽题并作答,主要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位考生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部分,每位考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通过现场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复试小组专家提前准备若干套,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作答并现场回答面试老师的提问; 2)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含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科研创新潜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核,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 4、护理学科的技能水平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体格检查技能和护患沟通交流及人文关怀能力。每位考生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三)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复试中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和技能水平测试成绩有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总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是录取的基本依据。 公卫学科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课测试×10%+综合面试×30%。 护理学科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专业课测试×10%+综合面试×20%+技能水平测试×10%。 学院设置专门的复试成绩复核环节。拟录取结果公示前,指定专人对各项成绩原始记录、核算过程及最终结果等进行比对、复核,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 五、夏令营优秀营员复试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健康学院,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相应复试分数线”,不调剂专业,可申请免复试录取。 六、调剂复试 (一)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 1、全日制接收调剂的专业:105300公共卫生专硕、105400护理专硕 2、非全日制接收调剂的专业:105300公共卫生专硕、105400护理专硕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本校和本院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录取专业、学习方式与报考时发生变化,均属调剂。 2、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及我院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其中业务课为1门须不低于160分,业务课为2门,单科须不低于90分。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按照规定,不接受考英语二的考生调剂。 4、优先考虑本科专业所在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靠前的调剂生源。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5、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须向学院提交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并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协议,未签订者不予录取。 7、“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事先进行了登记的考生,还需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只登记而不登录系统填报正式志愿的无效。调剂系统开通前没有登记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无需再进行登记,直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即可。 (三)调剂生复试 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筛选,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方可进入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和要求请见学院官网通知。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八、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录取。原则上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才能录取调剂志愿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信息公开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复试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受理考生的咨询、投诉和申诉事宜。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十一、本细则最终解释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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