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简章发表时间:2022-03-22 07:13
为做好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特制订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详情请阅读《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品行; 2.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往届毕业生(详见《招聘岗位表》),专业要求为预防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医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专业)(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时间);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户籍不限; 5.具备正常履行专技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6.所设专业条件以报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不允许以第二学位专业报名应聘)。 (二)优先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往届毕业生优先录用; 2.具有检验士及其它相关医学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3.具有PCR上岗证及新冠核酸检测经验者优先录用; 4.在三级医疗机构进修半年及以上者优先录用。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吸毒、失信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2日9:00—3月27日17:00。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通过报考信息生成《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报名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人员需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需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报考人员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照片下方不得出现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居民二代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 (3)取得毕业证的往届毕业生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的扫描件;其他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需上传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扫描件; (5)有医师资格证书、检验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医技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CR上岗证、三级医疗机构进修结业证书等相关证件请提交扫描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材料要求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5.网上报名成功后(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 (二)报考资格的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初审2022年3月22日9:00开始,2022年3月27日18:00结束。 (三)报名结果确认 1.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审查通过并且缴纳报名费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费120元。报名费缴纳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27日20:00。 2.面试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为急需紧缺专业人员招聘,不进行笔试,直接进行面试、考察,面试不设开考比例。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检验士及其它相关医学资格证书,报考人数小于等于招聘人数时,采取直接体检、考察方式聘用;报考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采取面试方式聘用。 3.报名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经和林格尔县公开招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调剂,调剂后的岗位计划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 4.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初定为:2022年3月29日9:00—3月29日17:00。如因疫情等原因影响,确需调整打印面试通知书时间,将另行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二)面试用普通话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到60分将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需现场提交《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以及《报名登记表》(2份)、24小时内健康码(彩色打印)、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小于24小时)。 (五)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复议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根据加试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六)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五、体检与考察 (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结果按照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因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可按照面试成绩等额递补。报考人员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配合招聘单位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本人申请,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无误后,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相关招聘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往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 (三)聘用 1.公示结束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将拟聘人员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依据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管理部门下达的聘用通知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 3.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违约人员,要按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4.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后工资待遇 聘用后,薪酬待遇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享受与事业单位同岗位同职称专技人员同等待遇,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整个过程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八、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 报考人员应在考试前,通过“青城码”公众号完成申领,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间间隔不小于24小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市、县防疫政策,并在考试前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报考人员因疫情防控政策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工作期间有关面试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详情请登陆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政策咨询电话:0471-7380885 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3298231 纪委巡察办:0471-7190766 县纪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组:0471-7181011 本公告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来源网络,如侵删。 链接:http://www.nmgkwzx.com/h-nd-1041.html#_np=2_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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