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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6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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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22-3-21 10: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为满足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2022年天台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6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报备员额编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人民医院医共体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天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或登录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zjtt.gov.cn/col/col1683841/index.html)、“健康天台”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身体健康。

(二)符合或高于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条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年龄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四)执业资格要求: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以《2022年天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其中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除护理学专业要求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外,其他专业暂不作执业资格要求;2021年前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

(五)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资格初审:2022年3月26日- 3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原天台县卫健局(济公大道355号)九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

(1)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者《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一)。

(2)非应届生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

(3)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

(4)天台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5)部分岗位还需提供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

(6)工作经历证明以《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符合其一即可。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7)天台县域内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8)2022年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一份及现场报名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缴费方式

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日结束后48小时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共支付)进行缴费,考试费50元/门。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5、开考比例:招考岗位人数与该岗位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到1:3以上开考,其中临床护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紧缺岗位(临床医师、临床中医师、放射医师、公共卫生、口腔医师)开考比例为1:2以上。

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不开考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指标;因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与其专业相适应的其他岗位或退还考务费。核减后的实际招考人数和单位另行公告。

(二)考试

本次招聘卫技岗位仅采用笔试方式,非卫技岗位采用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各岗位笔试科目、面试方式及分数比例详见附件1。

1、 笔试

(1)笔试内容、方式:

1卫技岗位笔试科目:《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

2非卫技岗位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及《综合应用能力》2门课程。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暂定为2022年4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同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如受疫情影响需要更改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以各学科(考试科目)实际参加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为各科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以下直接淘汰。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健康天台”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 确定面试对象

对需要面试的非卫技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1)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下,直接淘汰。

(2) 面试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三)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

(1)卫技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加结构化面试,以面试高者进入体检。

(2)非卫技岗位按附件1的考试项目和分数比例合成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1:1进入体检。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其他: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统一组织,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察

1、考察时间: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2、递交资料:考生须在9月1日前将个人档案转至天台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天台县工人西路100号303室,联系电话:0576-83812363),其中应届生要求在8月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以备审核,无正当理由逾期视作放弃考察资格。

3、考察: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应在考察期内作出。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五)择岗、公示和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中有反映的拟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择岗:公示期满后,录用人员按报名岗位定岗。其中医共体分院录用人员由医共体总院根据本次考录实际录取人数和岗位类别,结合各分院的整体发展计划、业务需求、学科发展、目前人员结构及人员退休情况,再次制定各分院需求岗位人数,进行阳光择岗。招聘岗位为一家分院的招聘录取人员直接分配到对应分院;多家分院有同一招聘岗位的,按考录成绩高低阳光择岗到相应分院。

3、聘用:

(1)拟聘用人员阳光择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2)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在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必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不包括规培时间)才可调动。

(5)医共体分院招聘的临床医师D岗位,须入职乡镇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公办村卫生室。

(6)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资格的,记入天台县卫健系统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天台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

(7)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在报名、笔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录一律不予递补。

2、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操作规范和合法有序,本次招聘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第五纪检组、县人力社保局、县卫健局举报电话分别为:83930950、83930316、89357732。

5、公告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9357731。

以上信息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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