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资格和人数的确定
1、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学科门类(专业)国家规定的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参加复试的最低分数线(含单科成绩及总分基本要求),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2、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各专业复试人数的规模一般为国家批准核定的该专业拟录取人数(即招生规模,包括国家计划和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左右。
3、凡上线人数已达到或超过其招生规模的专业,不再接受调剂;
上线人数不够招生规模的专业可就其余额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接收调剂生源差额复试的基本原则是优先考虑校内相近专业合格生源的调剂,仍不足者接受校外调剂。
4、凡校外调剂生源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取得复试资格:
(1)统考科目相同,并且专业相同或相近(**码前4位相同);
(2)申请人的初试成绩已达到其所报考的第一志愿学科门类(专业)A类考生参加复试的国家最低分数线;
(3)手续齐全。申请者必须提供考生分数通知单、申请表、《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表》以及个人学历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在确定校外调剂生源差额复试资格时,具备本科学历并且专业对口的考生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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